|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05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办结2025年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桂环函〔2026〕126号 |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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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你公司在2025年度内申请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规定,需要对2025年度内尚未办结办件予以办结。请你公司按照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等规定,做好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根据需要联系有资质单位按有关程序要求进行处置。2026年,你公司如需办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业务,请重新向我厅提交申请材料,我厅将按规定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附件:1.各有关企业名单
2.办结2025年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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