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19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桂林平钢钢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函 | |
| 发文字号: 桂环审〔2026〕129号 |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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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平钢钢铁有限公司、广西桂鑫钢铁智造有限公司、广西百色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转移危险废物至云南省处理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经商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我厅同意你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云南省进行利用处置(详见附件)。
二、你公司转移危险废物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要求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不得超范围、超数量转移危险废物,督促运输单位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有关规定,防止运输环节环境污染。转移危险废物前3日内向所在地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将转移运输路线及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收地生态环境局,自觉接受所在地以及沿途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行政管理部门监管。
三、请桂林、百色、贺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危险废物在辖区内转移过程,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附件:危险废物转移明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危险废物转移明细表
|
序号 |
产生单位 |
接收单位 |
废物名称 |
废物代码 |
数量(吨) |
转移期限 |
|
1 |
桂林平钢钢铁有限公司 |
宣威市金泰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电炉除尘灰 |
312-001-23 |
3000 |
2026.08.19 |
|
2 |
广西桂鑫钢铁智造有限公司 |
宣威市金泰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除尘灰 |
312-001-23 |
5000 |
2026.08.18 |
|
3 |
广西百色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德福环保有限公司 |
炭渣 |
321-025-48 |
3000 |
202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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