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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19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广西藤县国星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函
发文字号: 桂环审〔2026〕13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2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广西藤县国星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函

2026-03-23 11:3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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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藤县国星陶瓷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广西阿雷铝业有限公司、广西碳歌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广西禾康陶瓷有限公司、广西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藤县贡宝陶瓷有限公司、广西佳和美陶瓷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转移危险废物至河南省处理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经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我厅同意你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南省进行利用处置(详见附件)。

二、你公司转移危险废物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要求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不得超范围、超数量转移危险废物,督促运输单位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有关规定,防止运输环节环境污染。转移危险废物前3日内向所在地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将转移运输路线及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收地生态环境局,自觉接受所在地以及沿途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行政管理部门监管。

三、请南宁、梧州、防城港、百色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危险废物在辖区内转移过程,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附件:危险废物转移明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危险废物转移明细表

序号

产生单位

接收单位

废物名称

废物代码

数量(吨)

转移期限

1

广西藤县国星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洛阳华燃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煤焦油

451-003-11

350

2026.12.31

2

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济源市尚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白烟尘

321-002-48

1000

2026.12.31

3

广西阿雷铝业有限公司

巩义市明亮冶金辅料有限公司

二次铝灰

321-026-48

700

2026.12.31

除尘灰

321-034-48

3

4

广西碳歌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华燃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煤焦油

451-003-11

500

2026.12.31

5

广西桂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新乡市军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废电路板

900-045-49

200

2026.12.31

6

广西禾康陶瓷有限公司

洛阳华燃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煤焦油

451-003-11

1000

2026.12.31

7

广西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巩义市明亮冶金辅料有限公司

二次铝灰;过滤杂质

321-026-48

700

2026.12.31

除尘灰

321-034-48

35

8

藤县贡宝陶瓷有限公司

洛阳华燃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煤焦油

451-003-11

500

2026.12.31

9

广西佳和美陶瓷有限公司

洛阳华燃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煤焦油

451-003-11

1200

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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