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11日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2〕1260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1日 |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桂发〔2022〕15号)精神,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工作要求,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现印送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
2.《广西壮族自治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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