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2008年,我区在经济增长12.8%、能源消费总量增长8.3 %,人口自然增长8.7‰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保持较大幅度下降态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地下水、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良好,生态环境质量、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辐射环境处于正常水平。
大 气 环 境
状况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14个地级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结果,2008年广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仍保持在二级水平。14个城市中,达到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要求(二级标准0.06毫克/立方米)的城市有11个,未达到要求的城市有3个(柳州、河池、玉林,三级标准0.10毫克/立方米),与上年相同。各城市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表示城市受污染程度的综合指标)范围为0.84~2.41,平均值为1.60,比上年(1.69)下降了0.09。
14个城市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范围为0.012~0.077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0.043毫克/立方米,其中,达到一、二级标准的有南宁、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来宾、贺州、百色和崇左11个城市,柳州、河池、玉林3城市达三级标准。
14个城市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范围为0.008~0.044毫克/立方米,均达二级标准(0.08毫克/立方米)。
14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范围为0.027~ 0.081毫克/立方米,均达二级标准(0.10毫克/立方米)。
酸雨
2008年城市酸雨污染平均水平与上年基本持平。降水酸度pH平均值范围为4.65(来宾市)~ 6.90(玉林市),平均值为4.83,较上年(4.94)降低了0.11pH值单位。酸雨频率范围为0(钦州市)~ 77.1%(河池市),年平均酸雨频率为34.7%,比上年(37.4%)下降了2.7%。
措施与行动
实施节能减排方案 2008年是“十一五” 节能减排的关键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将节能减排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下达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计划,印发《2008年节能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在全区开展“节能减排攻坚战”行动,各地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增强减排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和完善政策措施,推进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和淘汰落后产能取得明显成效: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92.46万吨,比上年净削减4.92万吨,下降5.1%,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比2007年削减3.0%的年度减排任务;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1.106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3.97%。
推进治理工程减排 自治区政府明确要求,2008年底前列入目标责任书和年度计划的工业污染源减排项目必须完成、否则停产治理,年内共完成二氧化硫工程减排项目45个,减排二氧化硫11667吨。
落实结构调整减排措施 各地采取坚决措施,继续加大火电、钢铁、水泥、铁合金、制砖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关停力度,确保关闭淘汰工作到位,年内共完成二氧化硫结构减排项目61个,减排二氧化硫3572.6吨。
调整城市燃料供应结构 2008年全区人工煤气供应总量4965万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04.5万立方米;天然气供应总量4693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06.5%;全区城镇燃气普及率77.9%,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
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率 2008年全区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7.78万 公顷,比上年增长2.8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27.93%,比上年提高0.12个百分点。全区拥有公园绿地面积9914公顷,公园248个,公园面积为6774公顷,人均拥有公园绿地7.51平方米。
水 环 境
状况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8年,全区废水排放总量34.53亿吨,其中:工业废水20.57亿吨,生活污水13.96亿吨,分别占废水排放总量的59.6%和40.4%;COD排放总量为101.27万吨,其中:工业COD56.03万吨,生活COD45.24万吨,分别占COD排放总量的55.3%和44.7%量;COD排放总量比上年减少5.04万吨, 下降4.7%;工业COD排放量比上年减少4.74万吨,下降7.8%;生活COD排放量比上年减少0.3万吨,下降0.7%。
地表水环境
对境内32条主要河流62个断面水质例行监测结果表明,2008年度广西主要河流水质总体良好,比上年稍有提高,大部分河流可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62个断面中,有59个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95.2%,比2007年(91.9%)提高3.9%;有59个断面中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目标,占95.2%,与2007年持平。
珠江流域的红水河、黔江、浔江、西江、都柳江、柳江、融江、洛清江、漓江、桂江、贺江、归春河、黑水河、水口河、平而河、明江、左江,邕江、郁江,长江水系的湘江、资江,独流入海的南流江、钦江全年水质均达到或优于II类,水质为“优”;珠江流域的北流江、龙江,独流入海的武利江、九州江、防城江、北仑河全年水质保持在Ⅲ类标准,水质“良好”。
刁江、右江、下雷河水质超地表水Ⅲ类标准。刁江主要超标因子是重金属,右江为溶解氧,下雷河为氨氮。
监测的河流中,水质4月至7月相对略差,10至12月相对较好。
近岸海域水环境
2008年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整体比上年有所好转。48个监测站位中,属一、二类水质的站位30个,属三类水质的站位6个,属四类水质的站位5个,属劣四类水质站位7个。全年平均海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85.42%。
水库水环境
对龙滩水库、岩滩水库、土桥水库、澄碧河水库、百色水库、那板水库、凤亭河水库、屯六水库、大王滩水库、西津水库、青狮潭水库、龟石水库、苏烟水库和小江水库等14座水库开展水环境监测表明,全年期除龙滩水库、岩滩水库、土桥水库水质为Ⅳ类,大王滩水库水质为Ⅴ类(主要污染因子为总氮),其他10座水库水质均为Ⅱ~Ⅲ类。龙滩水库、岩滩水库、大王滩水库和西津水库水质呈轻度富营养化。
地下水环境
根据地下水污染调查结果:全区地下水质量总体良好,但局部受到污染;地下水的细菌学指标总体上较差;地下水中有机物污染程度较轻,但局部地段浅层地下水被污染的趋势较为明显。
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评价,广西地下水水质多数为良好级。
措施与行动
实施节能减排方案 通过实施《2008年节能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全区COD排放总量比上年净削减5.04万吨, 下降4.7%,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比2007年削减4.4%的年度减排任务。
节能减排资金投入 从2008年起,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以上资金,“以奖代补”用于全区节能减排项目的补助和奖励;各市、县(区)也分别按2000万元和100-200万元建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年内全区财政用于节能减排的资金达到6亿元以上,调动了各地和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
工业废水治理 继续强化制糖、造纸、淀粉、酒精等重点行业企业治污工程建设,推进企业技改和清洁生产,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以水环境容量为依据,合理布局工业产业;采用成熟工艺技术完善老企业水污染治理。2008年全区完成工业COD减排工程项目97项,减排COD5.27万吨,结构调整减排项目36项,减排COD3.33万吨。
生活污水治理 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列为今后三年我区减排工作重点,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决定》,成立了以自治区政府主席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并与各市政府签订了责任状,出台了有关财政投入、招商融资、收费标准、税收减免和电价优惠、保障土地供应、区域限批和问责、奖励等方面政策和措施,年内新开工污水处理项目26个,建成投产7个,新增日处理能力50.5万立方米。截至2008年底,全区共有污水集中处理厂15座,污水集中处理能力为148.2万立方米/日;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22.75%,比上年提高10.97百分点。
流域海域治理 持续推进左江、右江、邕江、郁江、南流江等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水污染综合防治,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划,调整和重新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
声 环 境
状况
2008年,广西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良好水平, 84.6%的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处于好和较好水平, 61.5%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处于好和较好水平。
区域环境噪声 监测的13个城市(玉林市未测)中,区域声环境质量好的城市占7.7%,较好的占53.8%,轻度污染的占38.5%。
与上年相比,平均等效声级下降的城市有防城港、河池、贺州、北海、梧州、南宁和柳州市,下降城市占监测统计城市的53.8%,下降幅度最大的是防城港市,下降了3.4分贝;平均等效声级上升的城市有崇左、钦州、来宾、百色、贵港5个,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崇左市,上升了2.5分贝。
道路交通噪声 监测的13个城市(玉林市未测)中,46.1%的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好,38.5%的城市较好,15.4%的城市为轻度污染。
与上年度相比,平均等效声级下降的有防城港、百色、贵港、来宾、北海、崇左和南宁市,下降城市占监测城市的53.8%,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是防城港市,下降8.4分贝;贺州、钦州和桂林市平均等效声级均有所上升,上升幅度最大的是贺州市,上升2.3分贝。梧州、河池、柳州3个城市平均等效声级与上年基本持平。
措施与行动
各城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加强环境管理,并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法规,如南宁市新修订了《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在噪声防治工作上突出预防为主、源头控制,进一步规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污染防治,同时实行城区道路敏感路段机动车禁鸣,严格执行功能区噪声达标管理制度,及时查处噪声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
辐 射 环 境
状况
2008年,对全区空气、土壤、地表水等环境要素开展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全区辐射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均处于正常水平范围。
陆地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 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原野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和环境贯穿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的范围值、日均值、月均值及年均值均处于正常水平范围。
空气中放射性核素浓度 空气中气溶胶总α放射性浓度和总β放射性浓度均为正常水平;大气沉降物总α放射性浓度和总β放射性浓度均为正常水平。
水体中放射性核素浓度 境内珠江水系和长江水系 水体中铀、钍、镭-226、钾-40、总α、总β、锶-90、铯-137放射性核素浓度均为正常水平。 近岸海域海水中铀、钍、Ra-226、锶-90、铯-137放射性核素浓度均处于正常水平。
土壤中放射性核素含量 土壤中的铀-238、钍-232、镭-226、钾-40、锶-90、铯-137放射性核素含量均在广西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范围内,属正常水平。
措施与行动
加强监管与执法力度 建立了放射源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区放射源实行安全信息动态管理;对全区1000多家核技术应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公众投诉进行了现场调查,加大了对电磁辐射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建设的无线通信工程责令停止建设和办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核与辐射管理 加强规划管理,合理布局、优化电磁环境空间分布,强化建设项目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逐步建立和完善防治电磁辐射污染的监管体系。
开展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 完成了全区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建立了广西电磁辐射源信息管理系统,对电磁辐射污染源实施动态管理
固 体 废 物
状况
2008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417万吨,其中:危险废物28万吨、冶炼废渣707万吨、粉煤灰542万吨、炉渣307万吨、煤矸石24万吨、尾矿1832万吨、其他废物1561万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10万吨。
措施与行动
危险废物处置 对新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严格按标准进行审查,对重点企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开展定期检查,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对无处置危险废物相关证照的企业堆存的工业危险废物,责令其转移至具备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安全处置。目前我区已在南宁市、柳州市建成处理能力0.495万吨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已正式开工建设,全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有15家。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有色冶炼行业借助新技术,促进了含银、铟、铋等贵金属的综合回收;电厂的粉煤灰大量用于水泥生产;转炉冶炼废渣再选出炼铁料、烧结料等,综合利用率达到98%;制糖行业实施蔗渣制浆或替代燃煤、废糖蜜制酒精、酒精废液制复合肥等;2008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3381万吨,综合利用率61.6%。
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 2008年新建成投产2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680吨/日,并有18个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正在施工;至2008年底全区已拥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6座,无害化处理能力为6303吨/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5.8%,比上年提高7.5个百分点。
进口固体废物监管 对区内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严格环境监管,开展年度核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责令整改,对严重违法的企业取消其经营资格;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预防和打击废物非法进口。
土 地
状况
土地概况 根据2008年变更调查数据,广西土地总面积2375. 58万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786.89万公顷,占75.22%;建设用地面积94.4万公顷,占3.97%;未利用地面积494.29万公顷,占20.81%。全区耕地面积年初为421.47万公顷,年末耕地面积为421.75万公顷,净增加0.28万公顷。
耕地增加的原因:一是土地开发增加6255.41公顷,二是复垦增加18.59公顷,三是土地整理增加719.23公顷,四是农业结构调整增加53.31公顷,五是其他情况增加496.81公顷。
石漠化 根据广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2006年~2015年)统计数据,广西现有石漠化土地237.91万公顷,占岩溶土地面积的28.6%。石漠化已成为广西最为突出的生态问题。
水土流失 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结果,全区现有水土流失面积为281.22万公顷(不含石漠化土地面积),其中轻度侵蚀146.66万公顷,中度侵蚀87.41万公顷,强度侵蚀34.27万公顷,极强度侵蚀7.47万公顷,剧烈侵蚀5.42万公顷。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重力侵蚀和泥石流在局部地区也有发生。水土流失在全区所有市县均有不同程度分布,以桂西北石灰岩地区和桂东南花岗岩地区最为严重。
措施与行动
保持耕地动态平衡 2008年,自治区下达各地耕地保护面积424.73万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62.07万公顷。经考核,2008年末全区实际保护耕地面积429.61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62.44万公顷。与自治区下达的任务相比,年末耕地保护面积增加了4.88万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了0.38万公顷。
落实耕地“占一补一”规定2008年,全区批准用地总面积3694.71公顷,其中,农用地3353.55公顷、耕地1682.38公顷;下达补充耕地计划为7600公顷,其中,土地开发新增耕地2600公顷,土地整理新增耕地5000公顷。至12月31日,全区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面积9729.81公顷,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6328.74公顷。
水土流失治理 在水土流失地区主要采取大面积的封禁治理和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2008年全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20万公顷,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179.55万公顷。2008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2.12万公顷,重点小流域累计综合治理29.59万公顷。2008年新增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面积4.25万公顷,累计实施生态修复面积达到66.15万公顷。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修复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精神,2006年我区启动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至2008年底,已完成大部分样点采样、样品分析、数据整理等工作,正进入了土壤质量数据库建立、报告编制等后期工作阶段。已在环江县、大新县和南丹县开展农田污染土壤修复研究与综合治理试点工作。
农 村 环 境
状 况
我区农村环境问题日趋突出,乡村环境基础设施严重缺乏,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畜禽养殖污染日益凸显,已成为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措施与行动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十一五”期间,我区开始启动以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08年编制了《广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09-2015年)》,提出了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申请并获得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项目15个,中央补助资金1022万元,自治区配套280万元,目前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
实施农村改水改厕工程 自2005年中央启动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建设以来,我区连续四年把解决1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和饮水困难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每年的改水人口均过百万,2008年达到了239万人,累计完成农村人饮工程投资19.95亿元;同时,利用中央财政补助广西农村改厕的2057万元,高效建设了6.85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示范户,2008年全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49.17%。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污染是我区农村主要的面源污染,我区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列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按照“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划定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域,对集约化畜禽类养殖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结合生态农业建设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发展,积极促进畜禽粪便及污水的综合利用,不断提高畜禽养殖管理和污染防治水平。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据测算,我区每年农作物秸秆产生量(风干物)约为2500多万吨。近年来,我区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力度,除用于还田、燃料、牲畜过冬饲等传统的方式外,秸秆氨化养牛、秸秆种植蘑菇及秸秆堆肥等技术在部分农村得到应用,大力推广秸秆原料沼气技术,使秸秆的综合利用率得到进一步提高,至2008年,完成了推广秸秆还田3200万亩。
森 林
状况
森林资源 2008年末森林资源监测评估结果显示,广西现有森林面积1287.4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4.2%,活立木蓄积量5.58亿立方米,森林蓄积量5.22亿立方米。人均森林面积0.26公顷,人均森林蓄积量10.65立方米。2008年广西森林采伐限额2505万立方米,实际商品性木材消耗1580万立方米。
森林有害生物 2008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39万公顷,占森林面积的3%。发生并造成较严重危害的林业有害生物主要种类有松突圆蚧、萧氏松茎象、马尾松毛虫、广州小斑螟、八角尺蠖、油桐尺蛾、桉树枝瘿姬小蜂、黄脊竹蝗、刚竹毒蛾、竹广肩小蜂、松墨天牛、毛竹丛枝病、八角炭疽病、桉树青枯病、桉树焦枯病等共60种。
森林火灾 年内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659次,其中一般火灾388起,较大火灾271次,没有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火场总面积10094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420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11‰。
措施与行动
林业法制管理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严格执行国家林地审批和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度,出台《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植树造林 2008年,共完成植树造林面积25.89万公顷,其中: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2.08万公顷,有林地造林2.88万公顷,更新与低改造林10.15万公顷,封山育林0.82公顷。四旁植树3210万株,造林总投资20亿元。
重大工程项目及投资2008年,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面积49704公顷,投资82980万元;防护林工程造林面积7139公顷,投资217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955533公顷,投资37166万元;世界银行贷款“广西综合林业发展和保护项目”造林面积51216公顷,封山育林23246公顷,投资50000万元;碳汇项目造林1085公顷,投资1000万元。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2008年广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面积14.77万公顷,无公害防治面积13.46万公顷,无公害防治率91.11%。
自 然 生 态
状况
近年来,广西已初步形成布局较为合理、类型较为齐全、功能较为完备的自然保护区网络,广西典型森林自然生态系统类型和90%以上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了有效保护。
物种多样性 据统计,广西已知有维管束植物8354种,隶属288科,1717属,仅次于云南省和四川省,居全国第三位;有陆栖野生脊椎动物946种、淡水鱼类290余种、海洋鱼类400余种、龟鳖目28种,中国十大毒蛇广西分布有9种;已定名的昆虫有5901种(含亚种),占全国的17.36%;已知的海洋生物1766种,其中:滨海红树植物23种,红树植物种数居全国第三位;广西还是世界上洞穴鱼类、洞穴倍足纲节肢动物最丰富的地区之一。
生态系统多样性 广西陆地自然生态系统类型主要有森林、灌丛、草地、湿地等。海洋生态系统有潮间带滩涂湿地生态系统、河口红树林生态系统、海草床生态系统、珊瑚礁生态系统、浅海生态系统、海岛生态系统等。天然植被有针叶林、阔叶林、竹林、灌丛、草丛等5个植被型组,14个植被型,26个植被亚型, 301个群系。
遗传多样性 丰富的生物物种资源,构成了丰富的遗传多样性。花卉、药材、油料、果类等经济植物资源丰富,其中,药用植物3600余种,油脂类植物325种,果类植物225种;动物遗传多样性也相当丰富,并具地方特色。
措施与行动
生态功能区划 2008年2月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广西生态功能区划》。区划方案将广西生态功能区划分为3类一级生态功能区、6类二级生态功能区、74个三级生态功能区,确定了9个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区划的颁布,为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资源合理开发与保护、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严格执法 2008年12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办法》,于2009年颁布实施。各级林业、公安、工商等部门认真执法,严厉打击破坏自然生态的违法犯罪活动。
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2008年,隆林金钟山黑颈长尾雉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富川西岭山自然保护区晋升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新建了马山弄拉自然保护区、容县天堂山自然保护区及首个以洞穴珍稀鱼类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凌云洞穴鱼类自然保护区。截至2008年底,我区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76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5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49个,市级自然保护区3个,县级自然保护区9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43.16万公顷,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6%。同时,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和管理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部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国家专项资金支持下,基础设施逐步得到改善,管理能力不断提高。
实施生物多样性国际合作项目 联合国环境署和全球环境基金(UNEP/GEF) “扭转南中国海和泰国湾环境退化趋势项目” 的合浦海草保护示范区、防城港红树林保护示范区项目已结束并通过验收;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全球环境基金(UNDP/GEF)“南中国海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 广西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项目、全球环境基金广西石灰岩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亚洲开发银行资助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生物多样性廊道项目以及“中国-欧盟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桂西南石灰岩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项目正在实施,这些国际合作项目对我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
状况
气候概况
2008年,广西各地平均气温16.4~22.9℃,全区平均气温20.4℃,属正常年份;各地降水量1178.5~3139.8毫米,全区平均降水量1847.9毫米,比常年偏多1.9成;各地日照时数1073~1970小时,全区平均日照时数1477小时,比常年偏少57小时。年内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繁发生,气象灾害属偏重年份。
气象灾害及影响
2008年广西主要气象灾害有低温冻害、暴雨洪涝、热带气旋、强对流天气、高温天气、干旱等,其中以低温冻害、暴雨洪涝、热带气旋灾害最突出。
【低温冻害】 2008年1月12日至2月20日广西遭受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袭击,影响范围之广、强度之大、持续时间之长,为历史罕见,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1.8亿元,超过建国以来任何一次同类灾害造成的损失。
【暴雨洪涝】 2008年全区先后出现15次不同程度的强降雨过程,是广西近50年来暴雨次多年,洪涝灾害共造成110个县(区)1113个乡镇1988.6万人受灾, 22个城市受淹, 10.12万间房屋倒塌, 57人死亡,9.24万头大牲畜死亡, 129.18万公顷农作物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77.43亿元。
【热带气旋】 2008年影响广西的热带气旋有4个,因热带气旋造成870.4万人次受灾, 21人死亡, 69.7万公顷农作物受灾,7.6万间房屋损坏、2.3万间房屋倒塌,直接经济损失60.7亿元。
突发性地质灾害
2008年,广西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1076起,造成82人死亡7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189.993万元;其中有人员伤亡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48起。与上年相比,全区地质灾害发生次数增加816起,死亡人数增加59人,受伤人数增加53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增加3173.643万元。
措施与行动
启动应急预案 2008年自治区共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7次,响应时间37天,是近年来启动应急次数最多、应急响应时间最长、应急效益最为显著的一年。
发布气象预警 2008年各级气象台站累计向社会公众发布台风、暴雨、高温、大雾、大风、冰雹、雷电、霜冻、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3500多次,有超过1亿人(次)通过手机短信接收到预警信息。
防汛六强化六确保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二是强化分析会商,确保决策科学;三是强化督查检查,确保措施到位;四是强化预案执行,确保响应及时;五是强化薄弱环节,确保生命安全;六是强化科学调度,确保效益发挥。
地质灾害治理 针对2008年雨雪冰冻天气诱发地质灾害和汛期地质灾害增多的状况,自治区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全年共安排治理资金4895万元,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根除这些地区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专栏
全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
2008年1月21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
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在会上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高层次、更宽视野审视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立足全局、把握重点、扎实工作、务求实效,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资源环境、生态环境。自治区主席马飚就如何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自治区主席马飚拜会环保部领导
2008年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自治区主席马飚带领自治区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拜会了周生贤部长等环保部领导,双方就加强广西环境保护工作交换了意见。
郭声琨书记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感谢环保部多年来对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并指出,广西正确对待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宁可发展慢一点,也坚决不能破坏生态环境,希望能以此次会谈为契机,在环保部的大力支持下,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更上一个台阶。马飚主席代表自治区政府做了工作汇报。
周生贤部长感谢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指出广西壮族自治区提出建设生态广西的目标,找准了发展方向,环保部作为国家主管环境的部门,有义务帮助广西建成生态文明基地,大力支持广西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执法
根据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司法部等部委的部署,连续第六年在全区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广西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我区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对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环境违法案件以及2005年以来所有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进行检查,对10个国家督办的环境问题、55个自治区级督办的案件和183个市级督办的案件进行重点检查,对大新、天等、靖西三县范围内的锰矿开采、锰矿粉加工、电解锰、锰铁合金等涉锰企业进行专项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40215 人次,检查企业16348家,对436家企业进行立案,已结案278 起,全区共关闭治理无望、淘汰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270家,并对157家超标排放、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取缔关闭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及违法建设项目12个,配合减排工作,督促历年未完成挂牌督办任务的企业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全区有79个企业污染治理工程如期完工并通过验收,促进了污染减排。
全区共受理信访22012件,处理21272起,处理率96.7%,结案数20890起,结案率94.9%。其中:多次重复上访数127起,处理率100%;因环境污染发生的纠纷4524起,处理4510起,处理率99.7%,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当地的治安及稳定。
污染源普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精神,我区从2007年起用三年时间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自治区、市、县三级人民政府成立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健全了普查工作机构,制定污染源普查实施工作方案,全区抽调普查工作人员2.23万人,培训2.6万多人次,达到了“所有普查工作人员要经过培训”的要求。到2008底止,全区共完成污染源普查对象22.94万个,其中:工业源2.3万多个,生活源3.1万多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10个,农业源种植业8.5万个,畜牧水产业8.9万个。
环境污染治理投资
2008年,全区环境污染治理投资94.22亿元,比上年增长49.0%。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7.54亿元,比上年增长61.7%;老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14.98亿元,比上年下降17.7%;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投资31.70亿元,比上年增长102.7%。2007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广西生产总值的1.31%。
环境污染事故及处置
2008年,全区共发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39起,其中:水污染事故30起,大气污染9起。按事件等级划分:特大事故1次,重大事故1次,一般事故37次。事故共造成农作物受害面积310.3万平方米,污染鱼塘面积21万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323.6万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和处理,结案率100%。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列入国家规划环评试点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与建设规划》《广西沿海石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广西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等四项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完成。完成了《广西林浆纸一体化产业2005年至2015年发展总体规划》《梧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近20个规划环评报告书的审查工作。
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提高行政效能,为企业和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2008年全区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11项,报告表1671项。
加快项目环保验收工作步伐,配合地方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2008年全区共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共2557项。
严厉打击“未批先建”及违反“三同时”管理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2008年,全区共责令依法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519个,责令限期环保验收685个,责令停止试生产项目76个,责令限期对项目污染治理设施实施整改的549个。通过严格执法和规范化管理,提高了企业对环保的认识。
生态广西建设
按照《生态广西建设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我区健全了生态省(区)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组织各市、县开展生态市、生态县建设规划,设立了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启动了一批生态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并开展生态补偿试点研究工作。
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建设试点工作。2008年,北海市、合浦县、临桂县、荔浦县、平乐县、昭平县、大新县、崇左市江洲区、横县、宾阳县、蒙山县等11个试点市、县(区)被环境保护部命名为“全国生态示范区”,阳朔县阳朔镇、大新县硕龙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武鸣县城厢镇濑琶村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村”。
环境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环保局等部门在南宁举行了“2008年绿色大行动”启动仪式,在全区开展“生态广西”知识竞赛活动;举办“广西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座谈会,组织区内7家主流媒体,开展以“保护水环境,维护流域安全”、污染源普查等主题采访报道活动;在《中国环境报》进行减排专版宣传;结合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开展“北部湾要做区域绿色增长极”的专题宣传报道;制作《广西节能减排在行动》《广西铁腕治“顽污”》和《2008年广西环境保护》等专题影视片;举办中国环境意识项目和企业负责人及环保管理人员、绿色环保系列创建活动培训班等共15期环保培训班,接受培训人员超过五千人;大力开展绿色环保系列创建活动,目前,我区获命名表彰国家级的“绿色学校”25所,“绿色社区”12个;自治区级“绿色学校、幼儿园”325所,“绿色环保社区(小区)”103个;“绿色环保酒店(宾馆)44家;
绿色环保教育基地14个;绿色大学11所;绿色环保医院31家;绿色环保企业11家,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守法意识。
通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各级政府、企业和单位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了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热情。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实施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对辖区内国家监控重点污染源和主要污染治理设施实施联网在线自动监控。根据建设计划,我区需建设自治区—地级市两级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互联形成监控中心网络,同时要求列入建设计划的重点污染源建设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最终实现监控中心联网监控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
目前,自治区环保局及14个地级市环保局均已按环保部《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规范(暂行)》及国标通讯协议的技术要求建成了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并投入调试运行,总投资约2700万元;全区366家列入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的排污单位,共计419个污染源完成了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任务,对260个废水排放口及208个废气排放口实施了自动监控,总投资约1.26亿元,完成了86.3%的现场端设施建设计划。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2008年,根据环保部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要求,自治区环保局继续组织开展全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经核定,各市成绩如下:
地级市:桂林市95分、柳州市90分、南宁市84分、北海市79分、玉林市78分、梧州市77分、来宾市76分、钦州市76分、贵港市76分、百色市73分、河池市72分、崇左市70分、贺州市68分、防城港市67分。平均分为77分,比2007年(70分)明显提高。
县级市:宜州市73分、东兴市70分、北流市65分、凭祥市62分、桂平市60分、合山市57分、岑溪市52分。平均分为63分,与2007年(61分)基本持平。
大气、水、噪声等环境质量指标考核结果较令人满意,但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等指标考核结果仍有较大差距,县级市的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指标仅宜州市、北流市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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