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平南县第二人民医院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4〕513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30日 |
平南县第二人民医院:
你院《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院《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许可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平南县第二人民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平南县第二人民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一、单位名称:平南县第二人民医院
二、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大安镇永发路376号
三、法定代表人:蔡恒森
四、许可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五、许可证编号:桂环辐证[R0742]
平南县第二人民医院申请核技术利用项目清单
射线装置 | |||||
序号 |
装置分类名称 |
用途 |
类别 |
台数 |
活动种类 |
1 |
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 |
介入治疗 |
Ⅱ |
2 |
使 用 |
2 |
粒子能量小于100兆电子伏的医用加速器 |
放射治疗 |
Ⅱ |
1 |
使 用 |
3 |
医用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CT)装置 |
影像学诊断 |
Ⅲ |
2 |
使 用 |
4 |
医用诊断X射线装置 |
影像学诊断 |
Ⅲ |
7 |
使 用 |
5 |
口腔(牙科)X射线装置 |
影像学诊断 |
Ⅲ |
1 |
使 用 |
平南县第二人民医院申请终止核技术利用项目清单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 |||||
序号 |
工作场所 |
核素 |
类别 |
用途 |
备注 |
1 |
门急诊综合楼1楼放射科 |
I-125(粒子源) |
丙级 |
放射性药物治疗 |
取消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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