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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26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申请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5〕284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0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申请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2025-07-03 15:3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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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

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你单位不再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我厅同意即日起注销你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桂环辐证[A0480])。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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