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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02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2024年第二季度质量监督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4〕1096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5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2024年第二季度质量监督考核情况的通报

2024-08-05 09:1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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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广电计量检测(南宁)有限公司、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广西新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2024年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及2024年度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合同相关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自治区各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项目2024年第二季度质量监督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考核得分情况

6家中标单位考核得分为90—100分,最高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得分为100分;最低为广西新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得分为90分。具体排名详见附件1,各中标单位具体扣分情况详见附件2。

二、盲样考核情况

4家单位盲样考核结果合格率为100%;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和广西新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盲样考核结果合格率为83%,其盲样首次报送结果不合格,经重新分析后,补报结果均合格。    

三、考核发现问题情况

(一)个别单位对监测报告审核不严,出现报告结果有误的情况。

(二)现场采样时携带了功能异常的仪器或仪器功能不满足分析方法要求,存在采样器具荡洗不规范、添加的保存剂不满足要求、记录填写不规范、未拍摄采样视频或照片、未按标准要求采取质控措施以及相关记录内容不统一等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人员培训,提升监测、分析能力。认真学习领会监测技术规范、采购合同要求,强化仪器设备、检测场所的维护检查,重视分析过程及细节要求,切实提升监测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二)加强监测质量管理,保障监测数据真准全。严格落实监测技术规范和内部质量控制措施,保障监测、分析结果的准确性、稳定性。加强对监测报告及原始记录的审核,确保出具的数据真实、准确。


附件:1.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项目2024年第二季度质量监督考核成绩排名

      2.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项目2024年第二季度考核评分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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