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3年1月,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2.4%,同比下降5.3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6.2%;臭氧(O3)平均浓度为10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9.6%。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69,同比上升17.1%。按照综合指数进行排名(由好向差):北海、玉林、梧州、防城港、南宁、柳州、钦州、河池、贺州、贵港、百色、崇左、桂林、来宾。
二、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3年1月,全区75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2.5%,同比下降4.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3.8%;O3平均浓度为9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7.1%。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57,同比上升27.5%。按照综合指数进行排名前十(由好向差):金秀、天峨、龙胜、凤山(与龙胜排名相同,并列第三)、那坡、蒙山、容县(与蒙山排名相同,并列第六)、马山、武鸣、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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