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3年4月,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5%,同比上升7.1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臭氧(O3)平均浓度为1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7%。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08,同比下降7.5%。按照综合指数进行排名(由好向差):北海、防城港、贺州、崇左(与贺州排名相同,并列第三)、柳州、钦州、河池、南宁、来宾、玉林、桂林、梧州、贵港、百色。
2023年1—4月,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0%,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8.8%;O3平均浓度为1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53,同比上升10.0%。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综合指数进行排名(由好向差):北海、防城港、钦州、河池、南宁、柳州(与南宁排名相同,并列第五)、崇左、玉林、贺州、桂林、梧州、贵港、来宾、百色。
二、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3年4月,全区75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6%,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4%;O3平均浓度为10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6%。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86,同比下降5.0%。按照综合指数进行排名前十(由好向差):金秀、资源、恭城、龙胜、马山、富川、凤山(与马山、富川排名相同,并列第五)、靖西、灌阳、平乐。
2023年1—4月,全区75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1%,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9.4%;O3平均浓度为10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9%。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8,同比上升11.9%。按照综合指数进行排名前十(由好向差):金秀、龙胜、凤山(与龙胜排名相同,并列第二)、三江、那坡、马山、靖西(与马山排名相同,并列第六)、天峨、恭城、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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