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4年7月,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同比持平。PM2.5平均浓度为1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8%;O3平均浓度为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7%。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1.76,同比下降19.3%。
2024年1—7月,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0%;O3平均浓度为10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9%。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63,同比下降13.8%。
二、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4年7月,全区75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0%;O3平均浓度为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1.70,同比下降15.8%。
2024年1—7月,全区75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6%,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9%;O3平均浓度为10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4%。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43,同比下降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