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4年8月,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 %,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1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5%;O3平均浓度为10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03,同比上升2.5%。
2024年1—8月,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7%,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4%;O3平均浓度为10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57,同比下降12.0%。
二、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4年8月,全区75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同比持平。PM2.5平均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7%;O3平均浓度为9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4%。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1.91,同比上升4.4%。
2024年1—8月,全区75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8%,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4%;O3平均浓度为10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39,同比下降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