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4年9月,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3%,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19.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6.0%;O3平均浓度为1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44,同比上升11.4%。
2024年1—9月,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7%,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O3平均浓度为1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8%。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58,同比下降9.8%。
二、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4年9月,全区75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同比持平。PM2.5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0.0%;O3平均浓度为1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23,同比上升10.9%。
2024年1—9月,全区75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9%,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0%;O3平均浓度为10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34,同比下降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