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4年10月,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3%,同比下降3.7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2%;O3平均浓度为1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1.1%。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00,同比上升12.8%。
2024年1—10月,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5%,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0%;O3平均浓度为1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1%。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63,同比下降7.4%。
二、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4年10月,全区75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7.2%,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9.5%;O3平均浓度为1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3.4%。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69,同比上升14.0%。
2024年1—10月,全区75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7%,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0%;O3平均浓度为1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9%。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41,同比下降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