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5年6月,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8%,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1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1%;O3平均浓度为9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5%。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1.86,同比上升2.8%。
2025年1—6月,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9%,同比下降7.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0.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3.6%;O3平均浓度为1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3.6%。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9,同比上升19.6%。
二、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5年6月,全区75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9%,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3%;O3平均浓度为9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7%。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1.79,同比上升2.9%。
2025年1—6月,全区75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2.3%,同比下降6.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5.0%;O3平均浓度为1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4.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8,同比上升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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