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5年7月,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5%,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1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0.7%;O3平均浓度为1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0.5%。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12,同比上升20.5%。
2025年1—7月,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2.2%,同比下降6.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3.9%;O3平均浓度为1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3.1%。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11,同比上升18.3%。
二、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5年7月,全区75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9%,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5.0%;O3平均浓度为10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1.4%。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1.92,同比上升12.9%。
2025年1—7月,全区75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4%,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1.7%;O3平均浓度为1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3.5%。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83,同比上升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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