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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6年2月,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7%,同比持平。PM2.5平均浓度为3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2%;O3平均浓度为8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03,同比上升2.7%。
2026年1—2月,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4.4%,同比上升8.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8.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0%;O3平均浓度为10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6%。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48,同比下降17.5%。
二、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6年2月,全区75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4%,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7%;O3平均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75,同比上升6.2%。
2026年1—2月,全区75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4.7%,同比上升6.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O3平均浓度为9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8%。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05,同比下降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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