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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14个设区市空气污染指数优良率均值为95.6%,环比下降了3.6个百分点,同比下降了1.2个百分点。南宁市、桂林市、贵港市各出现4天轻微污染,柳州市出现7天轻微污染,超标污染物均为可吸入颗粒物,其他10个设区市的优良率均为100%。除了玉林市的首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外,其他13个设区市的首要污染物均为可吸入颗粒物。
根据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方案,广西将分期分批开展“新标准”监测工作。首府南宁市于2012年12月24日正式对外实时发布8个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细颗粒物(PM2.5)、臭氧(O3)和一氧化碳(CO)等6项监测指标的小时浓度值、日均浓度值、AQI指数。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已完成“新标准”监测仪器试运行工作。根据2013年3月南宁市6项指标的监测结果,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城市空气质量评价,南宁市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为74.2%,环比下降了15.1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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