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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一、现行标准评价结果
14个设区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API优良率)均值为95.0%,环比上升2.4个百分点,同比下降4.0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有所下降。南宁、柳州、桂林、钦州、贵港的API优良率分别为86.7%、80.0%、76.7%、96.7%、90.0%,其他9个设区市均为100%。14个设区市的首要污染物均为PM10。
二、新标准评价结果
根据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方案,广西分期分批开展“新标准”监测工作。南宁、北海、柳州、桂林分别于2012年12月24日、2013年6月5日、2013年8月1日、2013年10月30日正式对外实时发布。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发布稿)已于2013年9月22日发布, 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于2013年1~9月均采用《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评价方法,为了保证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因此2013年10~12月继续采用征求意见稿方法进行空气质量的评价,从2014年1月起采用发布稿评价方法。
根据2013年11月4个环保重点城市6项指标的监测结果,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56.7%、50.0%、50.0%、83.3%,环比分别上升24.4、37.1、37.1、54.3个百分点。南宁、柳州、桂林的首要污染物为PM2.5,北海首要污染物为O3。南宁、柳州、桂林、北海4个城市PM2.5分别超标12天、15天、15天、4天;O3最大8小时均值分别超标3天、2天、1天和2天。与上月相比,4个城市的PM2.5和O3污染程度均有所减轻。
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分别为3.81、3.68、3.75、2.79,与上月相比4个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空气质量均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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