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10日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广西城市黑臭水体2024年第二季度监测结果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4〕981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23日 |
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加强我区城市黑臭水体监管,巩固治理成果,我厅于2024年5月组织对全区已完成整治的城市黑臭水体(含县级城市黑臭水体)开展了水质监测工作,现将相关监测结果通报如下:
截至2024年5月,全区有城市黑臭水体111段,其中,地级城市93段、县级城市18段,已完成整治(消除或基本消除)的城市黑臭水体有98段。本轮监测对象为已完成整治的城市黑臭水体,有19段已填埋或截流整治的河段无法采集水样,79段水质监测结果达标,达标率100%。
我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水体治理成效尚不稳固、部分水体整治缓慢等问题,如贵港市牛皮河、桂林市清风沟及灵剑溪、百色市那午—沙洲排涝沟、横州市邓塘小溪、桂平市长安工业园区马宣塘河黑臭水体等存在返黑返臭风险;百色市右江区那马排涝沟中上游段、横州市九曲塘小溪、桂平市菠萝坑(大坑口)及桂平市木桥头坑(二坑口)计划2024年底完成整治,但至今尚未开展整治,河池市温平河、桥卜河从2023年底至今一直处于停工状态。请各市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环境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治理成效,防止出现返黑返臭或产生新的黑臭水体。
附件:广西城市黑臭水体2024年第二季度水质监测结果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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