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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0月广西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

2025-12-12 20:01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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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系统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较好成效。

一、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前列

1—10月,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112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8.2%以上、劣Ⅴ类水质比例为0,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全区在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群众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市(含县级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在1—9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水质排名中,全区共有10个市进入前30名,7个市跻身前10名,广西水质持续领跑全国。

二、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聚焦重点流域,系统推进治理修复

一是强化流域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漓江、九洲江、南流江、北流河、湘江5个流域环境风险专项排查,综合运用“遥感定位、空中巡查、徒步踏勘、监测快检”等方式,累计排查河道5612.3公里,梳理形成环境风险点586个,并移交属地政府推进整改。印发《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南(试行)》,加强整改过程指导。截至10月底,已完成506个问题整改。二是系统谋划下雷河流域锰污染治理。开展下雷河流域水环境调查,编制印发《下雷河流域锰污染问题综合治理方案》。三是强化重点流域精准治理。围绕水质改善核心,动态梳理不达优良的国控、省控、市控断面清单,发出水质超标预警函8份,赴钦州、北海等地指导推进大榄江、南康江、南流江和北仑河等水体治理,推动水质持续改善。四是深化跨省联防联控。完成第三轮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绩效评估,推动粤桂两省(区)签订第四轮生态补偿协议和实施方案。与贵州省生态环境部门召开深化都柳江流域联防联控座谈会,共商跨界治理合作新路径。

(二)坚持生态为民,守护群众生态福祉

依法开展水源保护区划定与优化调整,完成马山县红水河兴科水厂、百色右江东笋等6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全面排查整治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隐患。加强水质监测预警,组织实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加密监测,统筹推进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完成2024年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开展玉林、贵港等5个地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现场核查,完成全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遥感监测及现场检测分析。全区111段城市(含县级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

(三)推动示范引领,建设美丽河湖

联合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地市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根据评审结果推荐南宁市参加国家竞争性评审。印发《广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研究制定配套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完成2025年广西美丽河湖建设成效自评估和优秀案例评选,推荐南宁市邕江、柳州市贝江申报生态环境部第四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四)强化源头管控,严控入河排污

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基本完成珠江、长江和西南诸河等流域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截至10月底,累计建档排污口13135个,完成整治11988个,整治完成率91.6%,有效遏制污水直排、乱排问题。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健全“日超标预警—即时督办”监管机制,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2025年以来,自治区级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稳定,未出现单月超标天数超过10%的情况,出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汛期水环境监管,确保完成年度约束性指标。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风险排查整治,重点是乡镇级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与立标工作。扎实推进漓江、南流江等重点流域环境问题整改,组织开展第三轮漓江流域环境问题排查。抓好南康江、南流江、白沙河综合整治及漓江4条重点支流“消劣返清”工作。印发实施《广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方案》,系统推进美丽河湖建设。高质量完成“十五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登记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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