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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四)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2026-01-30 18:12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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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描述、整改目标及措施要求

(一)问题描述

自治区虽然明确提出管网建设要求,但督办措施失之于软,一些地市把督办考核当作“耳旁风”。崇左市管网建设严重滞后,2020年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6.7%,大量生活污水直排,黑臭水体“一填了之”,而城区唯一一座污水处理厂建成10年却长期负荷率不足40%。2019年以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整改办分别致函督办崇左市委、市政府,却得不到重视,污水直排依旧。

(二)整改目标

2022年6月底前,崇左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建成通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202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整治,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崇左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0%以上。

(三)整改措施

加强城市建成区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管,开展监督性监测,通报监测结果,督促崇左市对超标排污口问题进行整改。

加强餐饮业、临街铺面、市场废水排放管理,严禁利用雨水管网排放、倾倒废水。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督促运营单位加强设施管理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严格依法查处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作为问题三十四的整改责任单位之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分工及要求,认真抓好整改工作落实,督促指导崇左市履行主体责任,完成各项整改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多次组织召开厅党组会、厅办公会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以及对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持续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的整改督导作用,切实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

(二)督促指导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印发实施《广西城市建成区入河(湖、海)排污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广西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对全区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摸排。2023年底,我区已完成入海河流的重要干支流的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二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我厅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划分方案(暂行)》,明确我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分级审批权限,进一步规范我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从源头防止排污口无序设置,实现以水定岸、水岸共治。通过专题培训、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调研、核查等方式进行督促指导,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并向各市通报监测结果,督促各市及时对超标的排污口进行整治。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市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整治。三是督促指导崇左市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督促指导崇左市出台本市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区共排查出13345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溯源13278个,溯源完成率为99.5%;完成整治12539个,整治完成率为94.0%。其中,崇左市排查出598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溯源598个,溯源完成率为100%;完成整治544个,整治完成率为91.0%。

(三)督促指导崇左市加强污水直排监管。指导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对工业企业、沿街商铺等废水排放开展排查,并于2025年12月23日将排查情况报告报送崇左市人民政府。督促市容管理部门结合城区市容管理要求,规范综合市场、餐饮服务业日常监管。

三、整改完成情况

经核查,该项问题我厅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工作已完成。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5773857。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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