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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七(措施162、164)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2026-02-06 16:5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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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梧州岑溪市是全国最主要的花岗岩生产基地之一,31座矿山中有20座未严格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阶梯型开采,对矿山“开膛破肚”不分层垂直剥离,造成山体严重受损,生态破坏严重、复垦难度极大。现场抽查9座现有矿山,只有1座设置了规范弃土弃石场,矿区开采产生的废土废石积存总量达1亿多吨,大多沿山体、沟谷等区域随意排放,造成矿区外大面积生态破坏。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不实,抽查发现,岑溪市糯垌大福花岗岩矿绿化率不足20%,污水处理设施形同虚设,在矿山下游形成牛奶塘;岑溪市三堡红大石材有限公司三堡天井冲花岗岩矿废土废渣直接倾倒山谷。闭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推进不力,全市11座闭坑矿山无一开展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二、整改措施及责任单位

措施162:严格规范废土废石堆放,健全花岗岩矿山固废处置制度,加强固废处置能力建设,补齐石材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链条,有序推进历史存量固废处置。规范设置废水导流沟、沉淀池、废水回用设施等,确保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2021年12月底前,列出整改问题清单,2022年6月底前,完成40%的整改任务。

责任单位:梧州市委、市政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

措施164:按照“自然修复为主,工程修复为辅”的原则,加快制定岑溪市11座闭坑花岗岩矿山“一矿一策”修复方案,科学有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2021年12月底前,完成11座矿山调查分类;2022年12月底前,制定11座闭坑花岗岩矿山“一矿一策”修复方案;2023年12月底前,完成30%修复任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60%修复任务。

责任单位:梧州市委、市政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

三、整改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我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观,多次组织召开厅党组会、厅办公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以及对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持续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在污染防治、矿山生态修复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岑溪矿山执法检查,督促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和矿区污染防治措施,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敦促落实11座闭坑花岗岩调查分类与花岗岩矿山“一矿一策”修复方案编制,科学有序推进岑溪11座闭坑花岗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促进岑溪花岗岩矿山的保护和恢复。

(二)加强执法检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环评批复。为落实措施162整改工作,2022年—2025年,我厅多次赴岑溪市开展矿山执法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四不两直”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检查了岑溪市三堡108花岗岩矿、中稀广西稀土公司广西岑溪市糯垌稀土矿建设项目等多家在建矿山落实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和矿区污染防治措施情况,重点查看废土废石堆放、废水导流沟、沉淀池、废水回用等设施建设和运行。多次赴梧州岑溪市指导矿山固体废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配合自然资源部门督促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的编制和落实工作,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组织对全区公路铁路可视范围内山体采石采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清采石采矿的选址合法性、历史沿革、环评审批落实情况、污染防治状况及环境管理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问题清单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采石采矿行为,健全打击矿产资源开发企业违法联动机制,实现长效管理机制,并将排查情况报告自治区党委、政府。通过统筹强化执法检查,进一步促进了矿山监督管理责任落实落地和矿山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和持续改善。

(三)科学指导修复,闭坑矿山修复成效明显。为落实措施164整改工作,科学指导岑溪市11座闭坑矿山生态修复,我厅与生态环境部技术单位加强人才交流,从生态环境部技术支撑单位引进2名专业博士高层次人才到我厅挂职专职推进岑溪11座闭坑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根据岑溪市的实际情况,指导岑溪市在11座闭坑的矿山中选取明达、三兴、腾飞3座闭坑矿山打造示范矿山,2022年以来,每季度组织赴岑溪市指导推进岑溪市开展调查分类、“一矿一册”方案编制,现场指导三堡镇古佑矿、旺井冲矿、县汶冲矿和岑城镇上奇石屋塘矿、河口黑石杉矿等11座闭坑矿山的边坡稳定、水土保持设施和植被恢复等措施落实情况,每月跟踪调度11座闭坑花岗岩矿山修复情况,确保完成整改任务。2025年修复面积共93.97公顷,植被恢复效果良好。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2月底,我厅组织自查验收小组对问题编号三十七(措施162、164)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核验。经核验,岑溪市矿山基本落实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和污染防治措施,花岗岩矿山固废得以规范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岑溪市11座闭坑矿山已完成调查分类,其中1座已完成转型进行利用,10座已顺利完成生态修复。相关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已完成整改工作。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5773908。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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