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2年1—10月,全区112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其中,Ⅰ类水质断面18个,占16.1%;Ⅱ类水质断面78个,占69.6%;Ⅲ类水质断面16个,占14.3%;无Ⅳ类~劣Ⅴ类水质断面。
按流域评价,珠江流域的西江干流水质状况为“优”、桂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柳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郁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长江流域水质状况为“优”;粤桂沿海诸河流域水质状况为“优”;红河流域水质状况为“优”。
二、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一)2022年10月
全区35个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为100%,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100%,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
(二)2022年1—10月
全区35个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为97.1%,同比上升5.2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98.4%,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超标水源地为牛尾岭水库,超标指标为pH值和总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