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5年1月,全区112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110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质优良比例为98.2%,同比持平,其中,Ⅰ类水质断面53个,占47.3%;Ⅱ类水质断面45个,占40.2%;Ⅲ类水质断面12个,占10.7%;Ⅳ类水质断面2个,占1.8%;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2个断面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按流域评价,珠江流域的西江干流水质状况为“优”、桂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柳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郁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长江流域水质状况为“优”;粤桂沿海诸河流域水质状况为“优”;红河流域水质状况为“优”。
二、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025年1月,全区33个在用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水源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水量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