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5年1—4月,全区112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110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质优良比例为98.2%,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其中,Ⅰ类水质断面50个,占44.6%;Ⅱ类水质断面48个,占42.9%;Ⅲ类水质断面12个,占10.7%;Ⅳ类水质断面2个,占1.8%;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图2-1、附表5和附表6)。2个断面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
按流域评价,珠江流域的西江干流水质状况为“优”、桂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柳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郁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长江流域水质状况为“优”;粤桂沿海诸河流域水质状况为“优”;红河流域水质状况为“优”。
二、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一)2025年4月
全区33个在用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水源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水量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
(二)2025年1—4月
全区33个在用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水源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水量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