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5年1—7月,全区112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109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质优良比例为97.3%,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其中,Ⅰ类水质断面32个,占28.6%;Ⅱ类水质断面65个,占58.0%;Ⅲ类水质断面12个,占10.7%;Ⅳ类水质断面3个,占2.7%;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3个断面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按流域评价,珠江流域的西江干流及桂江支流、柳江支流、郁江支流水质状况均为“优”;长江流域水质状况为“优”;粤桂沿海诸河流域水质状况为“良好”;红河流域水质状况为“优”。
二、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一)2025年7月
全区32个在用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水量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
(二)2025年1—7月
全区32个在用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水量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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