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全区33条主要河流的65个监测断面中,有62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95.4%,与9月持平,与2009年同期比较提高6.7个百分点;61个断面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区目标,占93.8%,与9月相比降低3.1个百分点,与2009年同期比较升高1.8个百分点。8个省界断面达标率100%。本月珠江流域的西江干流、柳江支流、桂江支流、郁江支流,长江水系,水质均为“优”;独流入海水质均为“良”。全区29个跨省界、跨市界断面(含4个独流入海断面)水质除钦江横丰外,均达标,达标率为96.6%。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14个设区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除百色市(东笋)溶解氧超标外,其余13个市水质均达标;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南宁市清水泉、北海市禾塘和龙潭等3个取水厂存在超标项或不达标项。百色市东笋取水厂受右江水力发电影响导致溶解氧降低,溶解氧为4.8mg/L,未达到标准值要求;南宁市清水泉为浅层地下水水源地,受周围环境一定影响,总大肠菌群超标倍数达99倍;北海市饮用水源地pH值为4.33和4.42,未达到标准值要求,其原因是地质背景值偏低所致,并非环境污染因素影响,按国家要求评价时不按超标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