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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广西51条主要河流的97个监测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占6.2%,Ⅱ类水质断面占54.6%,Ⅲ类水质断面占28.9%,Ⅳ类水质断面占6.2%,Ⅴ类水质断面占3.1%,劣Ⅴ类水质断面占1.0%。87个断面符合Ⅰ~Ⅲ类水质要求,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89.7%。86个断面满足其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水环境功能达标比例为88.7%。珠江流域、长江流域8月总体水质均为“优”,独流入海水系8月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
广西11个省界断面中,有10个断面符合Ⅰ~Ⅲ类水质要求,占90.9%。21个跨市界断面中,有18个断面符合Ⅰ~Ⅲ类水质要求,占85.7%。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为100%,环比持平,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量达标率为100%,环比持平,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
三、“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一)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2016年8月,《广西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52个考核断面中,万峰湖断面暂无数据无法评价,其他51个考核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占9.8%,Ⅱ类水质断面占54.9%,Ⅲ类水质断面占31.4%,Ⅳ类水质断面占3.9%,无V类及劣V类的水质断面。49个断面符合Ⅰ~Ⅲ类水质要求,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1%。44个断面水质满足2020年水质目标,7个断面水质未满足2020年水质目标,其中木洞、公篓、雁江、那弄、白沙街、火电厂等6个断面2020年水质目标为Ⅱ类,8月实际水质类别为Ⅲ类,横塘断面2020年水质目标为Ⅲ类,8月实际水质类别为Ⅳ类。
(二)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
《广西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14个设区市被列入考核的4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三)入海河流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7个入海河流考核断面中,有5个断面水质满足2020年水质目标,2个断面水质未满足2020年水质目标,分别是婆围村、高速公路西桥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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