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广西51条主要河流的97个监测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占14.4%,Ⅱ类水质断面占59.8%,Ⅲ类水质断面占15.5%,Ⅳ类水质断面占5.2%,Ⅴ类水质断面占1.0%,劣Ⅴ类水质断面占4.1%。水质优良比例为89.7%,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环比下降2.1个百分点。
86个断面满足其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水环境功能达标比例为88.7%,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环比下降3.1个百分点。
珠江流域、长江流域水质定性评价均为“优”;独流入海水系水质定性评价为“中度污染”。
广西11个省界断面均符合Ⅰ~Ⅲ类水质要求。21个跨市界断面中,有20个断面符合Ⅰ~Ⅲ类水质要求,占95.2%。
2016年5月~2017年5月,广西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水质比例和水环境功能达标比例总体呈下降趋势。2016年6月、7月、11月和2017年2月、3月、5月共6个月份水质状况为良好,其他7个月份水质状况为优。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为90.0%,环比持平,同比下降10.0个百分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量达标率为94.3%,环比下降0.3个百分点,同比下降5.7个百分点。
三、“水十条”考核工作目标水质
(一)地表水断面水质
2017年5月,《广西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52个考核断面,万峰湖断面属贵州辖区,目前未开展联合监测,暂无数据,其余51个断面中,50个断面符合Ⅰ~Ⅲ类水质要求,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8.0%。Ⅰ类水质断面占13.7%,Ⅱ类水质断面占64.7%,Ⅲ类水质断面占19.6%,无Ⅳ类和V类水质断面,劣V类水质断面占2.0%。
满足水质考核目标的断面48个,未满足的断面3个,其中老口和石嘴断面水质目标为Ⅱ类,5月实际水质类别为Ⅲ类;亚桥水质考核目标为Ⅲ类,5月实际水质类别为劣V类。
(二)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
14个设区市被列入《广西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考核的4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有38个水源水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北海市的牛尾岭水库和北郊水厂2个饮用水水源水质未达考核目标要求。
(三)入海河流考核断面水质
7个入海河流考核断面中,有5个断面水质满足考核目标要求,婆围村和高速公路西桥2个断面水质未满足考核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