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广西51条主要河流的97个监测断面中,90个断面满足Ⅰ~Ⅲ类水质,其中Ⅰ类水质断面占16.5%,Ⅱ类水质断面占59.8%,Ⅲ类水质断面占16.5%,Ⅳ类水质断面占4.1%,Ⅴ类水质断面占3.1%,无劣Ⅴ类水质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2.8%,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环比上升2.1个百分点。
89个断面满足其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水环境功能达标比例为91.8%,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环比上升2.1个百分点。
珠江流域、长江流域水质定性评价均为“优”;独流入海水系水质定性评价为“轻度污染”。
广西11个省界断面均符合Ⅰ~Ⅲ类水质要求。21个跨市界断面中,有18个断面符合Ⅰ~Ⅲ类水质要求,占85.7%。
2016年8月~2017年8月,广西河流水质保持优良。2016年8月、11月和2017年2月、3月、5月、6月共6个月份水质状况为良好,其他7个月份水质状况为优。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90.0%,环比和同比均下降2.5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94.6%,环比上升0.3个百分点,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
三、“水十条”考核工作目标水质
(一)地表水断面水质
2017年8月,《广西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52个考核断面,51个断面符合Ⅰ~Ⅲ类水质要求,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8.1%。Ⅰ类水质断面占17.3%,Ⅱ类水质断面占61.6%,Ⅲ类水质断面占19.2%,Ⅳ类水质断面占1.9%,无V类和劣V类水质断面。
满足水质考核目标的断面50个,未满足的断面2个,明江那弄断面水质目标为Ⅱ类,8月实际水质类别为Ⅲ类;南流江横塘断面水质考核目标为Ⅲ类,8月实际水质类别为Ⅳ类。
(二)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
《广西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14个设区市被列入考核的4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有38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北海市北郊水厂(Ⅴ类水质,pH值5.32)和牛尾岭水库(Ⅴ类水质,总磷超标1.6倍)未达考核目标要求。
(三)入海河流考核断面水质
7个入海河流考核断面水质全部满足考核目标水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