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广西51条主要河流的97个监测断面中,87个断面满足Ⅰ~Ⅲ类水质,其中Ⅰ类水质断面占12.4%,Ⅱ类水质断面占58.8%,Ⅲ类水质断面占18.5%,Ⅳ类水质断面占8.3%,Ⅴ类水质断面占1.0%,劣Ⅴ类水质断面占1.0%。水质优良比例为89.7%,同比下降4.1个百分点,环比下降3.1个百分点。
84个断面满足其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水环境功能达标比例为86.6%,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环比下降5.2个百分点。
珠江流域、长江流域水质定性评价均为“优”;独流入海水系水质定性评价为“轻度污染”。
广西11个省界断面均符合Ⅰ~Ⅲ类水质要求。21个跨市界断面中,有18个断面符合Ⅰ~Ⅲ类水质要求,占85.7%。
2016年10月~2017年10月,广西河流水质保持优良。2016年11月和2017年2月、3月、5月、6月、10月共6个月份水质状况为良好,其他6个月份水质状况为优。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90.0%,环比和同比持平;水量达标率为94.5%,环比上升0.1个百分点,同比持平。
三、“水十条”考核工作目标水质
(一)地表水断面水质
2017年10月,《广西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52个考核断面, 49个断面符合Ⅰ~Ⅲ类水质要求,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2%。Ⅰ类水质断面占5.7%,Ⅱ类水质断面占65.4%,Ⅲ类水质断面占23.1%,Ⅳ类水质断面占5.8%,无V类和劣V类水质断面。
满足水质考核目标的断面46个,未满足的断面6个,甘棠江水库出水口、邕江老口和郁江火电厂断面水质考核目标为Ⅱ类,10月实际水质类别均为Ⅲ类;南流江横塘、茅岭江茅岭大桥和南流江亚桥水质考核目标为Ⅲ类,10月实际水质类别均为Ⅳ类。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
《广西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14个设区市被列入考核的4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有38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北海市北郊水厂和牛尾岭水库未达考核目标要求。
(三)入海河流考核断面水质
7个入海河流考核断面均满足考核目标水质要求,其中西门江、婆围村、三滩、边贸码头和高速公路西桥5个断面水质优于考核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