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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份水环境质量月报

2017-12-11 17:07     作者: 广西环境监测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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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广西51条主要河流的97个监测断面中,89个断面满足Ⅰ~Ⅲ类水质,其中Ⅰ类水质断面占22.7%,Ⅱ类水质断面占51.5%,Ⅲ类水质断面占17.6%,Ⅳ类水质断面占5.1%,Ⅴ类水质断面占2.1%,劣Ⅴ类水质断面占1.0%。水质优良比例为91.8%,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环比上升2.1个百分点。

  88个断面满足其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水环境功能达标比例为90.7%,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环比上升4.1个百分点。

  珠江流域、长江流域水质定性评价均为;独流入海水系水质定性评价为轻度污染

  广西11个省界断面均符合Ⅰ~Ⅲ类水质要求。21个跨市界断面中,有18个断面符合Ⅰ~Ⅲ类水质要求,占85.7%201611~201711月,广西河流水质保持优良。20172月、3月、5月、6月、10月共5个月份水质状况为良好,其他7个月份水质状况为优。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90.0%,环比持平,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94.3%,环比下降0.3个百分点,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

  三、水十条考核工作目标水质

  (一)地表水断面水质

  201711月,《广西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52个考核断面, 49个断面符合Ⅰ~Ⅲ类水质要求,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2%。Ⅰ类水质断面占19.2%,Ⅱ类水质断面占57.7%,Ⅲ类水质断面占17.3%,Ⅳ类水质断面占3.9%V类水质断面占1.9%,无劣V类水质断面。

  满足水质考核目标的断面47个,未满足的断面5个,邕江老口和柳江石龙断面水质考核目标为Ⅱ类,11月实际水质类别均为Ⅲ类;南流江横塘和九洲江山角断面水质考核目标为Ⅲ类,11月实际水质类别均为Ⅳ类;贺江贺街断面水质考核目标为Ⅲ类,11月实际水质类别为V类。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

  《广西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14个设区市被列入考核的4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有38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北海市北郊水厂和牛尾岭水库未达考核目标要求。

  (三)入海河流考核断面水质

  7个入海河流考核断面中,有5个断面水质满足考核水质要求,其中西门江断面水质优于考核目标,婆围村和高速公路西桥断面未满足考核水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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