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2018年11月,97个监测断面中,93个断面满足或优于Ⅲ类水质,4个断面未满足Ⅲ类水质。其中,省界断面11个,均满足或优于Ⅲ类水质,占100%;市界断面21个,均满足或优于Ⅲ类水质,占100%。
全区水质优良比例为95.9%,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环比下降1.0个百分点;其中Ⅰ类水质断面占14.4%,Ⅱ类水质断面占65.0%,Ⅲ类水质断面占16.5%,Ⅳ类水质断面占2.1%,无Ⅴ类水质断面,劣Ⅴ类水质断面占2.1%。14个设区市的水质优良比例中,钦州市同比和环比均有所下降。
珠江流域中,西江干流、柳江支流、桂江支流、郁江支流水质状况均为“优”;长江流域水质状况为“优”;独流入海流域水质为“良好”。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018年11月,全区38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测,达标水源36个,水源达标率为94.7%,同比上升4.7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2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95.6%,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环比持平。
14个设区市,北海市水源达标率33.3%,同比上升13.3个百分点,环比下降16.7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11.1%,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环比持平;其余13个城市水源达标率、水量达标率均为100%,同比、环比均持平。
三、“水十条”考核工作
(一)地表水水质状况
2018年1—11月,52个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2%,其中珠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为96.0%;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水体断面比例为0。
52个考核断面中,满足或优于水质考核目标的断面50个,劣于水质考核目标的2个断面为横塘和钦江东,超标因子均为总磷14个设区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由好向差)依次为:河池、桂林、梧州、柳州、来宾、崇左、贵港、防城港、贺州、百色、南宁、钦州、北海、玉林。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
2018年1—11月,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考核的40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37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源达标率为92.5%,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
(三)入海河流考核断面水质
2018年1—11月,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7个入海河流断面,均达到水质考核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