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一)2019年2月。
全区51条河流97个监测断面中,88个断面满足或优于Ⅲ类水质,水质优良比例为90.7%,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其中Ⅰ类水质断面25个,占25.8%;Ⅱ类水质断面54个,占55.6%;Ⅲ类水质断面9个,占9.3%;Ⅳ类水质断面5个,占5.1%;Ⅴ类水质断面2个,占2.1%;劣Ⅴ类水质断面2个,占2.1%。
按流域进行水质评价,珠江流域的西江干流、柳江支流、桂江支流、郁江支流水质状况均为“优”;长江流域水质状况为“优”;独流入海流域水质为“轻度污染”。
(二)2019年1—2月。
2019年1—2月,97个监测断面中,90个断面符合Ⅰ—Ⅲ类水质要求,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2.8%,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其中Ⅰ类水质断面14个,占14.4%;Ⅱ类水质断面62个,占63.9%;Ⅲ类水质断面14个,占14.5%;Ⅳ类水质断面4个,占4.1%;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1.0%;劣Ⅴ类水质断面2个,占2.1%。
7个断面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均属于独流入海河流,分别为南流江的六司桥、横塘断面,白沙河的高速公路桥断面,钦江的高速公路西桥、钦江东断面,大风江的高塘断面,九州江文车桥断面。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三)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1.地表水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1—2月,52个考核断面中,满足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断面49个,水质优良比例为94.2%,未达到国家考核要求(96.2%);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水体(劣V类)断面比例为1.9%,未达到国家考核要求(0)。珠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为94.0%(其中的独流入海水系水质优良比例为70.0%),未达到国家考核要求(96.0%);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为100%,达到国家考核要求(100%)。
14个设区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由好向差)依次为:来宾、梧州、河池、柳州、防城港、百色、崇左、桂林、贵港、贺州、南宁、北海、钦州、玉林。
2.入海河流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1—2月,7个入海河流断面,除高速公路西桥断面未达到国家水质考核目标,其余6个断面均达到国家水质考。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一)2019年2月。
2019年2月,全区监测38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7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源达标率为97.4%,同比上升4.9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96.9%,同比上升2.6个百分点。
14个地级城市中,除北海市外,其他13个城市水源达标率、水量达标率均为100%,同比持平。北海市水源达标率为66.7%,同比上升26.7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29.3%,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超标水源为龙潭地下水水源地,超标因子为pH值。
(二)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1—2月,38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考核要求(其中龙潭地下水水源地水质未达Ⅲ类水质,但达到“不低于现状”的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