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一)2019年5月
全区51条河流97个监测断面中,89个断面满足或优于Ⅲ类水质,水质优良比例为91.8%,同比上升6.2个百分点。其中Ⅰ类水质断面6个,占6.2%;Ⅱ类水质断面59个,占60.8%;Ⅲ类水质断面24个,占24.8%;Ⅳ类水质断面6个,占6.2%;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1.0%;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1.0%。8个断面未达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溶解氧、氨氮。
按流域进行水质评价,珠江流域的西江干流、柳江支流、郁江支流、桂江支流水质状况均为“优”;长江流域水质状况为“优”;独流入海流域水质为“轻度污染”。
(二)2019年1—5月
2019年1—5月,97个监测断面中,88个断面满足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0.7%,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其中Ⅰ类水质断面6个,占6.2%;Ⅱ类水质断面71个,占73.2%;Ⅲ类水质断面11个,占11.3%;Ⅳ类水质断面7个,占7.2%;无Ⅴ类水质断面;劣Ⅴ类水质断面2个,占2.1%。
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的9个断面均属于独流入海河流,分别为南流江的南域、江口大桥、六司桥、横塘断面,白沙河的高速公路桥断面,钦江的高速公路西桥、钦江东断面,西门江的西门江断面,九州江文车桥断面。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氨氮和溶解氧。
(三)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1.地表水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1—5月,52个考核断面中,满足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断面50个,水质优良比例为96.2%,达到国家考核要求(96.2%);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水体(劣V类)断面比例为1.9%,未达到国家考核要求(0)。珠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为96.0%(其中的独流入海水系水质优良比例为80.0%),达到国家考核要求(96.0%);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为100%,达到国家考核要求(100%)。龙溪、横塘和钦江东共3个断面因总磷项目超标而未达国家考核目标。
14个设区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由好向差)依次为:来宾、河池、梧州、柳州、桂林、贺州、百色、崇左、防城港、贵港、南宁、北海、钦州、玉林。
2.入海河流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1—5月,7个入海河流断面,除高速公路西桥断面未达到国家水质考核目标,其余6个断面均达到国家水质考核目标。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一)2019年5月
全区监测37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6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源达标率为97.3%,同比上升4.8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97.5%,同比上升3.4个百分点。
14个地级城市中,除北海市外,其他13个城市水源达标率、水量达标率均为100%,同比持平。北海市水源达标率为66.7%,同比上升26.7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50.5%,同比上升39.5个百分点。超标水源为龙潭地下水水源地,超标因子为pH值。
(二)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1—5月,37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考核要求(其中龙潭地下水水源地水质未达Ⅲ类水质,但达到“不低于现状”的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