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一)2019年8月
全区51条河流97个监测断面中,91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质优良比例为93.8%,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其中Ⅰ类水质断面6个,占6.2%;Ⅱ类水质断面67个,占69.1%;Ⅲ类水质断面18个,占18.5%;Ⅳ类水质断面3个,占3.1%;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3.1%;无劣Ⅴ类水质断面。6个断面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超标项目为溶解氧和总磷。
按流域进行水质评价,珠江流域的西江干流、柳江支流、桂江支流、郁江支流水质状况均为“优”;长江流域水质状况为“优”;独流入海流域水质为“良好”。
(二)2019年1—8月
2019年1—8月,97个监测断面中,88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0.7%,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其中Ⅰ类水质断面4个,占4.1%;Ⅱ类水质断面74个,占76.3%;Ⅲ类水质断面10个,占10.3%;Ⅳ类水质断面7个,占7.3%;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1.0%;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1.0%。
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的9个断面均属于独流入海河流,分别为南流江的南域、江口大桥、六司桥、横塘断面,白沙河的高速公路桥断面,钦江的高速公路西桥、钦江东断面,西门江的西门江断面,九洲江文车桥断面。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和溶解氧。
(三)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1.地表水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1—8月,52个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断面50个,水质优良比例为96.2%,达到国家考核要求(96.2%);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水体(劣V类)断面比例为0,达到国家考核要求(0)。珠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为96.0%(其中的独流入海水系水质优良比例为80.0%),达到国家考核要求(96.0%);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为100%,达到国家考核要求(100%)。横塘和钦江东共2个断面因总磷超标而未达到国家考核目标。
14个设区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由好向差)依次为:来宾、柳州、河池、桂林、贺州、梧州、崇左、百色、贵港、南宁、防城港、玉林、北海、钦州。
2.入海河流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1—8月,7个入海河流断面,除高速公路西桥断面未达到国家水质考核目标外,其余6个断面均达到国家水质考核目标。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一)2019年8月
全区监测37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6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源达标率为97.3%,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97.2%,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
14个地级城市中,除北海市外,其他13个城市水源达标率、水量达标率均为100%,同比持平。北海市水源达标率为66.7%,同比上升16.7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45.2%,同比上升33.4个百分点。超标水源为龙潭地下水水源地,超标项目为pH值。
(二)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1—8月,38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梧州市塘源水厂自5月起取消水源地),全部达到考核要求(其中龙潭地下水水源地水质未达到Ⅲ类水质,但达到“不低于现状”的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