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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水环境质量月报

2019-11-14 16:22     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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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表水环境质量 

  (一)201910 

  全区51条河流97个监测断面中,92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质优良比例为94.8%,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其中Ⅰ类水质断面11个,占11.3%Ⅱ类水质断面63个,占64.9%Ⅲ类水质断面18个,占18.6%Ⅳ类水质断面3个,占3.1%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1.0%;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1.0%5个断面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超标项目为溶解氧和总磷。 

  按流域进行水质评价,珠江流域的西江干流、柳江支流、桂江支流、郁江支流水质状况均为“优”;长江流域水质状况为“优”;独流入海流域水质为“良好”。 

  (二)2019110 

  2019110月,97个监测断面中,90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2.8%,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其中Ⅰ类水质断面4个,占4.1%Ⅱ类水质断面77个,占79.4%Ⅲ类水质断面9个,占9.3%Ⅳ类水质断面6个,占6.2%;无Ⅴ类水质断面;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1.0% 

  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的7个断面均属于独流入海河流,分别为南流江的江口大桥、六司桥、横塘断面,钦江的高速公路西桥、钦江东断面,西门江的西门江断面,九洲江文车桥断面。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和溶解氧。 

  (三)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1.地表水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2019110月,52个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断面50个,水质优良比例为96.2%,达到国家考核要求(96.2%);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水体(劣V类)断面比例为0,达到国家考核要求(0)。珠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为96.0%(其中的独流入海水系水质优良比例为80.0%),达到国家考核要求(96.0%);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为100%,达到国家考核要求(100%)。横塘和钦江东共2个断面因总磷超标而未达到国家考核目标。 

  14个设区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由好向差)依次为:柳州、来宾、河池、桂林、贺州、梧州、崇左、百色、贵港、南宁、防城港、玉林、北海、钦州。 

  2.入海河流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2019110月,7个入海河流断面,除高速公路西桥断面未达到国家水质考核目标外,其余6个断面均达到国家水质考核目标。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一)201910 

  全区监测37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6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源达标率为97.3%,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97.6%,同比上升2.0个百分点。 

  14个地级城市中,除北海市外,其他13个城市水源达标率、水量达标率均为100%,同比持平。北海市水源达标率为66.7%,同比上升16.7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50.9%,同比上升39.8个百分点。超标水源地为龙潭地下水水源地,超标项目为pH值。 

  (二)2019110 

  全区38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37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源达标率为97.4%,同比上升4.9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97.3%,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超标水源地为北海市龙潭地下水,超标因子为pH值。 

  (三)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2019110月,38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梧州市塘源水厂自5月起取消水源地),全部达到考核要求(其中龙潭地下水水源地水质未达到Ⅲ类水质,但达到“不低于现状”的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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