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和规范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检查工作,坚决遏制涉企多头重复检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5〕31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检查大力提升执法质效的通知》(环办执法〔2025〕20号)等文件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制定了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现将有关内容予以公布。
附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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