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关于印发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2〕2号)要求,我厅结合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制定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厅机关各相关责任处室单位的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方案见附件。
附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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