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5910229992):
2024年3月,我厅组织开展的2023年第四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复核,发现你单位主持编制的《资源县畜禽粪便无公害化处理暨有机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以下规范性问题:
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的环评文件基本信息中,建设地点错误。
上述情形,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以下简称《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第三项:“编制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信记分2分:(三)在信用平台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的情形。
我厅于2024年6月28日对你单位下达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失信记分事先告知书》,告知了失信事实、处理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并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2024年7月1日,我厅收到你单位提交的陈述申辩意见。陈述申辩意见中,你单位承认存在上述规范性问题。
根据《监管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及《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厅决定对你单位予以失信记分2分。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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