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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度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2024-08-14 08:2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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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桂环办函〔2020〕61号)和环评监管工作安排,我厅于2023年11月抽取12家住所在广西的从业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以下简称编制单位)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部分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存在失信行为。现将有关问题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现场检查中发现,广西联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从业编制人员张少敏存在“挂靠”行为,广西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环评信用平台登记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编制人员叶丽屏、黄福乐、陈小辉、唐安婵、林李睿、方功勖、黄意、马再财、黎秋琳、陈松、上官光懂等11人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规定(详见附件)。

根据《监管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对上述单位及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具体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情况详见附件。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2023年度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现场检查处理意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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