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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5年 第38号

2005-08-23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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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5年 第38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防止废弃机电产品拆解、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现批准《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为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及编号如下:

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T181-2005)

本标准自2005年9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相关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和中国环境标准网站(www.es.org.cn)上查询。

附件: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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