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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环保局拟推荐“十五”全国环境统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荣誉工作者公示

2006-12-01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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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荐“十五”全国环境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荣誉工作者的通知》(环办函『2006』729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十五”全国环境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荣誉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通过自下而上、层层评选推荐,局领导研究决定,拟推荐以下对象为“十五”全国环境统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荣誉工作者,上报国家环保总局,现予公示。
  一、先进集体(2个)
    桂林市环保局
    贵港市环保局
  二、先进个人(3名)
    黄素英(自治区环保局)
    蒋国栋(梧州市环保局)
    雷春玲(田东县环保局)
  三、荣誉工作者(4名)
    郑大雄(防城港市环保局)
    黄嘉毅(贺州市环保局)
    吴月梅(上林县环保局)
    廖  伟(钦州市环保局)
  公示时间:2006年12月1日至2006年12月7日
  受理部门:自治区环保局人教处、规划财务处
  联 系 人:王岑生  谭良
  联系电话:0771-2807406   2801853
  地址:南宁市民乐路1号自治区政府大院5号楼208号、503号
  邮编:530012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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