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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全国环境统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荣誉工作者拟表彰名单公示

2007-03-09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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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荐“十五”全国环境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荣誉工作者的通知》(环办函[2006]729号)要求,我局已将推荐名单上报总局。经总局全国环境统计表彰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现将《“十五”期间全国环境统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荣誉工作者拟表彰名单》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2个)
    桂林市环保局        贵港市环保局
  二、先进个人(2名)
    黄素英(自治区环保局)   雷春玲(田东县环保局)
  三、荣誉工作者(1名)
    郑大雄(防城港市环保局)
  公示七天(2007年3月9日-15日),在公示有效期内,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如实反映公示人员的情况,具体请与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人事教育处(0771-2807406)或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监察室(0771-2822816)联系。书面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
  通讯地址:南宁市民生路2号
  邮  编:530012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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