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关于反馈区直机关2011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的通知》(桂绩办发〔2012〕30号)精神,我厅组织厅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针对2011年度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7个方面(终扣分超过1分的二级指标)一一提出整改方案,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适当分类,提出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包括整改措施、标准、期限和责任单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 绩效考评工作薄弱环节整改情况
(一)2011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存在的主要要问题。
2011年度绩效考评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7个方面(终扣分超过1分的二级指标):一是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活动中,实地察访核验与自评报告不相符;二是环评审批中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考核中出现漏报现象;三是全区环保专项行动效果不明显,某些地方整治工作不到位,区内发生严重的镉污染事故。四是在办理政协提案议案中出现缺漏项及不规范问题;五是配合自治区工信委限制落后产能生产工作中满意度评分不高;六是行政效能工作没有严格执行否决报备制度;七是资产财务管理规范性中未财政厅申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验收。
(二)以整改实效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针对以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我厅在整改方案中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处室,落实专人负责,以整改为动力,推动其他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1.开展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活动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生态示范创建审核技术组。2011年主要由于人员不足,导致生态乡镇、生态村审验把关不严被扣分,今年,我厅抽调环科院技术人员组成审核技术组,参加了环保部举办的生态示范创建培训班,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乡镇(村)考核验收管理办法》,提高技术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二是集中审查材料。加强对各地申报材料审查,认真对照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生态村验收标准,对申报材料逐一进行审查、校验,不合格的退回重报,有缺项的要求补充完善,做到材料齐全。三是实地抽查复核。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屯进行抽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切实做到“达标一个验收一个”。
2.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了2012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工作方案,同时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5号)转发给各市环保局,组织各市环保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二是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桂环办函〔2012〕73号),对纳入2012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范畴的项目,要逐项分类整理,确认环评审批权限,属本级部门审批的,要按时完成环评审批,属县(县级市、区)级环保部门审批的,要下发通知,分配部署,指导县(县级市、区)级环保部门开展工作。三是将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一项专项考评,分值为20分,实行全过程监督。四是制定了自治区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工作方案,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五是每季度召开一次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座谈会,解决项目在环评报告编制和项目审批过程中的问题。六是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联络员机制,专人负责填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录入工作,通过网络及时了解项目环评审批的进程。梳理出环评未批的重大项目,按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主动电话、上门服务,跟踪环评进度,督促业主和环评单位加快环评文件编制,按审批权限按时报送环评文件。七是优化环评审批流程,最大限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审批办公室的一位副处长常驻行政服务中心,对于重大项目,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开通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的压缩审批时间,为重大项目尽快审批提供服务。
3.组织排查,突出重点,督促环保专项行动整改。
针对2011年全区环保专项行动效果不明显,某些地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薄弱环节,以及公众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2012年,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和领导下,我厅按照环保部等九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全区开展的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的排查整治,加强对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截至2012年11月底,全区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63万人次,检查企业2.44万家次,对167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结案159家;对125家企业进行经济处罚,共处罚金额565.87万元;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68家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其中自治区级挂牌督办10个,市级挂牌督办21个,县级挂牌督办37个,经过督办,大部分挂牌督办问题已经得到较好解决。
特别是对河池市龙江河镉污染事件,会同河池市委、市政府进行认真整治,并举一反三,开展全市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全市累计组织执法人员8000人次,彻底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其中对 154家涉重金属企业已关闭96家,有33家企业通过整改验收恢复了生产,2家企业报自治区申请试生产,其他23家企业已完成核查、甄别工作,正在整改待验收。32家造纸企业中的29家依法实施关闭;31家化工、石化行业企业中14家实施了停产整改,15家限期整改。投入整改资金达3亿多元。进一步落实了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部门环境监管职责,对造成环境污染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依法处理。同时,增强政府环境管控手段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河池市本级新增了环保部门事业编制43名,并在全区率先成立市级环境应急和危险废弃物管理机构,使全市的环境应急和风险防范能力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目前,河池市的环境质量有了明显好转,空气环境质量全部达到优良以上,主要河流水质保持地表水三级水标准。
4.关于限制落后产能生产配合工作的整改。
2012年上半年,我厅认真分析、总结2011年6月-2012年6月实施的全区制浆造纸行业达标专项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制浆行业淘汰元素氯漂白落后工艺,是确保可吸附有机卤素(即AOX)达标排放、减轻二恶英环境危害的关键。为此,今年我厅主动与自治区工信委进行工作对接,并提出了必须淘汰元素氯漂白工艺的工作意见,该意见得到自治区工信委的认同。2012年9月13日,我厅与自治区工信委在宜州市联合召开了《广西制浆造纸行业全无氯无元素氯漂白技术交流现场会》。2012年10月,在我厅牵头下,环保厅、工信委、水利厅三部门共同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制浆造纸行业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到2014年12月全区现有元素氯漂白企业完成全无氯或无元素氯漂白工艺技改的工作目标。2012年11月,我厅代表三个部门向自治区政府专题报告了有关工作,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林念修、杨道喜、陈章良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同意在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制浆造纸行业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中标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各市人民政府。《通知》的下发,必将大力推进我区制浆行业元素氯漂白工艺的淘汰,对我区现有制浆造纸企业产业升级和维护我区水环境安全意义重大。
5.关于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的措施。
针对办理政协提案议案中出现缺漏项及不规范和行政效能工作没有严格执行否决报备制度整改工作的问题,我厅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制定《自治区环保厅办理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答复工作实施意见》;二是指定专人收集提案答复电子版,专人审查办文格式,统一打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自治区政协提案委,确保今年工作不出现漏项或不规范现象的发生;三是组织行政审批窗口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严格按照自治区监察厅要求,定期报备审批否决事项,严格执行报备制度。
6.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验收的整改。
按照自治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桂财会〔2012〕79号)精神要求,我厅传达并布置至厅各直属单位,要求于2012年底前,全部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验收实施办法规定,进行达标验收。到2012年11月底,已有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等单位提交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材料。我厅已组织人员到现场对该项工作进行考核,及时将审核材料报送自治区财政厅。
二、2011年公众意见建议整改效果取得新进展
2011年绩效考评中,同级部门干部职工、本系统基层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等对我厅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体现了广大社会公众对环保工作的高度关注,对环保工作热心支持与理解。意见建议集中体现在行政审批、环境监管、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队伍建设、环保宣传等方面,我厅按照整改方案狠抓落实,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将整改工作贯穿于全年各项环保重点工作中,推动环保事业取得新进展。
(一)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着力提升工作效能。
2012年我厅被自治区纠风办列为一般评议部门之一。为做好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我厅领导高重视,成立了梁斌厅长为组长的自治区环保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我厅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评议评价活动实施方案,通过电话或短信回访、在厅门户网站开设网页进行测评等形式展开。我厅聘请了6名政风行风评议员,召开评议员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对我厅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强化社会力量对环保政风行风工作的监督。9月份,由蹇兴超副厅长带队,环评处、法规处、污防处等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2012年全区政风行风公开评议大会,现场答复质询并接受评议。认真对待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全年按时保质完成了30件政协提案的办理,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采纳委员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促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实效,得到自治区政协的充分肯定,2012年再度荣获“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称号。
(二)增强服务意识,行政审批不断提速。
今年以来,我厅不断加强环保系统作风建设,提升执行力水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扩权强县政策,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心编制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行政审批项目简要操作流程、政务公开指南,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将行政审批下放方案和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流程图下发各市、县(城区)环保局,做好上下衔接,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将行政审批项目受理、审批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对重大项目、民生环保项目采取倾斜措施,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环评审批进度。10月份,我厅从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厅窗口办理审批业务的214家服务对象中随机抽取45个项目申请人进行电话回访,受访者对环保厅窗口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满意率达100%,相当部分认为我厅工作主动,服务意识强,严格限时办结。今年1至11月,我厅行政审批实际办结提速率在70%以上,实现零超时、零投诉,在自治区政务中心57家窗口单位中位居前列。
(三)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稳步推进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绩。
为扭转今年上半年环境污染事件多发的被动局面,我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坚强环境监管和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一是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全区共排查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企业544家(采选393家,冶炼151家),发现存在环境风险隐患472家,其中被责令关闭取缔121家,停产整治199家,限期整改152家。对其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112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共处罚金额67.5万元。
二是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全区364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21家经营单位检查评估,强化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企业生产活动的全过程监管,坚决查处违法处置、转移危险废物的行为,使我区危险废物管理逐步得到规范。
三是加大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全区107家(城镇污水处理厂101家,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6家)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管,共责令查处超标排放企业42家。加强电力企业燃煤机组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监管。每季度对全区10家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电厂开展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社会化运行考核评分、污染物比对监测及脱硫设施运行的现场检查,督促企业加强脱硫设施及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管理。
通过全区上下各级环保系统的共同努力,我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污染隐患基本得到消除,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环境污染纠纷和投诉明显减少。涉重金属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得到提升,环保管理进一步规范。今年以来,全区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20起,比上年下降了35%。这反映出我区自龙江河镉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开展全面彻底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和环保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升环保能力建设上新台阶。
2012年,在厅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环保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项目申报条件要求,认真组织和审查项目,下发系列项目资金申报的文件,要求各县、市环保局建立项目库储备项目、根据不同的项目资金申报要求筛选合格的项目组织申报。积极向自治区财政厅、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申报各类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全年累计获得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65302.25万元。同时,为了提高基层环保部门的项目管理水平,更好把握项目资金使用效果,我厅举办了各种不同类型的项目管理业务培训班,以及处室领导利用出差、下基层的机会,指导基层项目管理人员如何做好项目的前期、中期和后期的管理。
(五)加强队伍建设,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不断优化。
龙江河镉污染事件暴露出我区环保机构人员编制不足、基层环保能力薄弱的突出问题。我厅主动向自治区编办沟通、汇报,环保机构和人员编制取得新突破。成立了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并核定专门人员编制,成为全国12家独立运行的省级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之一,加强了队伍建设,锻炼了队伍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区应急管理能力。同时,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注重对年轻干部的培养,组织开展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加大引进、培养高素质环保专业人才的力度,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不断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干部管理。
(六)创新培训模式,延伸培训触角,全方位强化环保系统干部队伍培训教育。
一是重点办好全区环保局长培训班。针对今年部分市、县(区)新任的环保局长急需充实环保业务方面相关知识的实际情况,邀请了来自环保部、清华大学、中国环境规划院、华南环科所的6位专家及自治区环保厅4位厅领导进行专题授课。全区各市、县(市、城区)环保局局长共183人参加了培训。二是加大对基层环保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截至11月,已举办环境监测相关培训12期,培训人次达1000人,提高了基层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举办了2012年全区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视频培训班,通过全区联网视频——全新的培训形式,及时将全区各市、县环保局、发改委、工信委、国土局、交通局等负责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人员召集起来,进行实时视频培训。据初步统计,全区各市、县(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近800人分别在14个分会场参加培训。厅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及部分外单位有关业务人员40余人参加了主会场的视频培训。三是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环境管理能力的培训力度。今年10月、11月,分别举办了“2012年广西国控企业(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培训班”“2012年广西国控企业(重金属类)环境管理培训班”,各市组织相关企业约260名人员参加了培训。
(七)多角度,全方位深入推进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与区内主流媒体合作开辟专栏专版的形式,围绕我厅污染减排、重金属防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重点工作,积极做好新闻报道,为广泛宣传我区环保亮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环保宣传月期间,在《广西日报》上先后刊发了《以环境倒逼机制实现绿色发展——写在第41个世界环境日》(梁斌厅长的署名文章)、《写在环保宣传月——让广西山清水秀海碧天蓝——让我区近两年环保工作亮点扫描》等,结合广西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宣传报道我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成效,反映广西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进展情况。《人民日报》和人民网报道广西建立环境倒逼机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严格环境准入的情况。《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报道广西探索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尝试对辖区内部分县市实行差别化考核所取得的效果,还介绍广西作为我国修复生态面积最大的重金属农田治理示范工程,全面立体地介绍自治区及各市环保工作成绩。
据统计,截至2012年11月底,在区内主流媒体刊播环保新闻共1687条(篇),其中广西电视台 40 条、广西电台382条、广西日报290 条、广西新闻网975条、环境新闻报道取得了良好进展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