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区环境监察机构围绕“环境安全年”主题,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保障全区环境安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根据2013年全区环境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和各市环境保护局的推荐,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决定对南宁市环境监察支队、南宁市兴宁区环境监察大队等20个被评为2013年度全区环境监察工作先进单位的环境监察机构予以表彰。
附件:2013年度全区环境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
2014年1月17日
附件:2013年度全区环境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一、市级先进单位名单(共6个)
南宁市环境监察支队
柳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梧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防城港市环境监察支队
玉林市环境监察支队
百色市环境监察支队
二、县级先进单位名单(共14个)
南宁市兴宁区环境监察大队
武鸣县环境监察大队
鹿寨县环境监察大队
柳城县环境监察大队
兴安县环境监察大队
东兴市环境监察大队
灵山县环境监察大队
兴业县环境监察大队
百色市右江区环境监察大队
靖西县环境监察大队
南丹县环境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