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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厅2016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6-12-08 09:16     来源: 环境保护厅     作者: 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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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环境保护厅在环境保护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落实“三个十条”为主要内容,以迎接中央环保督察为主线,以确保环境安全为底线,全区环境质量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一、稳中向好,环境质量总体持续优良

  1-11月,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4.9%,同比升高7.9个百分点;二氧化硫、PM10、PM2.5、一氧化碳、臭氧浓度分别为15微克/立方米、53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1.4毫克/立方米、118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1.8%、15.9%、16.7%、26.3%、1.7%。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全区39条主要河流的72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71个,占98.6%,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1-11月,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上升2.6个百分点;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5%,同比上升5.6个百分点。1-11月,近岸海域海水一、二类水质比例为79.5%,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稳定。

  二、全力以赴,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圆满顺利

  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区开展督察工作。我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举全厅之力,凝神聚力,克难攻坚,全力保障督察迎检工作。通过努力,中央督察组对迎检工作总体满意。针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32批2341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及时梳理分类、严肃查处,全部按时按质办结反馈。11月17日,中央督察组向我区反馈了督察意见,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督察组的肯定。

  三、深入查污,全面治污迈出新步伐

  指导全区开展“专业查污”工作,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系统性、整体性、立体式、全方位会诊把脉,找准问题症结,提出解决建议和措施,为地方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通过“专业查污”,解决了以往或仅从微观层面、表面现象看环保问题,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就事说事的单一思维,或碎片化监管治理的问题,有利于各市领导全面掌握本辖区环境问题,有利于各部门认识认领属于自己的问题,为下一步实施多部门联动全面治污奠定基础。

  四、主动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成效

  下放审批事项共13大方面35个类别,明确以市级环保部门作为承接环评审批职责的主体;完成43项自治区领导联系推进的重大项目、102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新开工重大项目、86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预备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加大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力度,截至11月底,完成清理整顿11011个,完成率91.24%。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对症下药精准发力全力以赴稳增长”的决策部署,主动上门服务企业,努力降低企业环保成本,得到企业好评。

  五、狠抓重点,水污染防治得到加强

  紧紧扭住“水十条”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北部湾近岸海域和九洲江、西江、南流江、钦江、盘阳河“一海五江河”污染防治。积极争取把九洲江列入国家流域生态补偿试点,九洲江治理纳入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予以统筹推进,3月,粤桂两省区政府签署《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建立起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6月,国家将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奖励资金6亿元下达我区。推进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截至10月底,编制完成12个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14个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并报自治区政府审批。

  六、多措并举,大气污染防治初见成效

  制定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县县通天然气”工程,以“树先进、治落后、改能源、洁城市”四大工程,深化大气污染治理。1-10月,完成燃煤小锅炉整治295台,完成年度计划的115.7%。启动首批国控重点源和市区范围23家糖厂烟气治理,安排656万元支持处于困境的糖厂改进烟气治理,探索蔗渣燃料锅炉污染控制新途径。完成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估算工作,为“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污染治理奠定基础。安排财政资金2952万元,支持2015年大气防治成效显著的12个设区市购置道路保洁车、喷雾抑尘车。

  七、精心筹划,土壤污染防治加快实施

  编制《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广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和广西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点位布设方案。积极争取中央支持,下达我区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1075亿元,重点支持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工作,资金额在全国31个省份中排第5位。安排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00万元,开展大环江流域大安乡合龙屯受污染农田治理、南丹县大厂镇龙藏村污染农田修复试点工作。

  八、综合统筹,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

  组织开展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2016年度自治区级生态县、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完成《广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管理办法(暂行)》的编制,并通过自治区党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的审议,9月底正式启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试点工作。筹措安排资金21182万元,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共涉及10县(区)141个村(屯),受益人口约20万人。

  九、常备不懈,核与辐射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开展放射源清查专项行动,累计出动1000多人次,行程12000多公里,召开现场检查会议200多次,完成全区14个市180多家涉源单位、1200多枚放射源的现场清查工作。组织开展核应急资源普查,完成国家核应急委交办的核应急资源管理试点工作,9月,国家核应急办在南宁召开核应急资源管理现场会,推广我区工作经验。

  十、创新机制,联合执法格局初步形成

  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工作力度,整治突出环境问题。1-11月,全区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1314件,行政处罚金额约4382万元,其中,按日连续处罚8件、查封扣押7件、限产停产46件、移送行政拘留26件、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4件。联合公安部门查处柳州市非法处置废铅酸蓄电池案件,查获涉案物资约290吨,行政处罚90万元,逮捕犯罪嫌疑8人,取保候审9人,该案的联动查处是广西有史以来针对非法收集、处置和加工废铅蓄电池作坊规模最大、出动人数最多、处理最彻底的一次行动,也是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成功案例。今年以来,全区未发生一起重大及以上等级突发环境事件。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组在我区开展执法检查时对我区的环境执法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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