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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报备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1-16)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2019-01-17 09:20     作者: 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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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北海铁山港区15万吨级锚地侵占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已开展锚地调整工作。在保护区实验区内存在历史形成山口镇中堂晟泰养殖基地,至今没有撤销或清退,村民插桩霸海行为屡禁不止,对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责任单位:国家海洋督察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人:陈继波

联系电话:0771-5322151

整改目标:力推保护区内主要问题解决,推进养殖场破坏生态修复。

整改措施:①作为儒艮保护区的主管部门,力推保护区内主要问题的解决。②督促相关部门采取行动。③201912月底前,采取可行措施,推进保护区范围内养殖场破坏的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完成锚地侵占问题整改工作

保护区管理站20175月正式行文要求尽快将锚地移出保护区范围。20179月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正式回函儒艮保护区已着手开展锚地规划调整和逐步迁移。11月,自治区环保厅正式行文给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要求其停止使用铁山港区1-5万吨级锚地,合理安排需要停泊的船只到其他锚地停靠,限期将锚地调整至儒艮保护区范围之外并规定予以公告。20171214日,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函复自治区环保厅,一是目前已不使用该公共锚地停靠船舶并另选新址设置。二是启动新锚地规划工作。经保护区日常巡护,201712月之后未发现锚地区域再停放大型船只,港口管理局已经停止使用锚地。20171225日我厅(桂环函〔20172639号)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二、多措并举,推进问题整改

2018年,我厅7次派员专项或专程到儒艮保护区督察地方政府推进儒艮保护区问题整改。分别为319日督察、413日陪同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督察、522日粟定成副厅长督察、621日陪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下沉组督察、711日参加自治区绿盾2018巡查、1128日参加自治区党委督察和1219日海洋督察整改专项督察等。到保护区实地检查推进整改工作。

2018年我厅高度重视督察反馈问题,要求保护区制定整改作战图,多次协调合浦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保护区管理站主动牵头推进木桩式养殖场清理。在20162017年两年共64天联合执法基础上,2018年牵头组织联合执法30天。在上半年6月底彻底清理完毕保护区全部木桩式养殖场后,下半年再次完成保护区木桩式养殖场地毯式清理。两次清理共出动政府及各部门执法人员400多人,请施工锯手200多人次,清理木桩5万多根,清理海滩涂面积20平方公里。

广布信息点、主动出击、把问题消灭在萌芽。我厅要求保护区管理站加大巡护力度和频次,出海巡护和陆上巡护结合,积极发动2个巡护员和20个信息员力量,年内协同处置养鸭场破坏海滩涂、违法抽砂、群众堆积木桩、养猪场排污和民房侵占岸线等事件16起,有效把事件遏制在萌芽状态。

完成淡水口一个虾塘拆除清理,完成东园珍珠螺棚拆除工作,完成2个养猪场清理,完成青口螺养殖场拆除,完成淡水口2个蚝场清理工作。完成中堂养鸭场问题整改。1219日完成全部养殖设施清理,基本完成晟泰问题整改。

20186月,保护区管理站联合合浦县水产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该业主承诺10月份养殖虾收获后即退出养殖。1130日晟泰养殖基地停止养殖,并排干池塘水,20181219日保护区管理站参加合浦县统一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清理全部晟泰养殖场内养殖设施,并排干全部养殖塘内水,完成了晟泰养殖场撤销或清退的整改要求。

   20187月,保护区管理站联合合浦县水产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给合浦东园公司。8月督促合浦东园公司完成两个养殖螺棚房屋的清理。201612月保护区管理站对三处虾塘进行了立案调查,有现场勘查笔录、问询调查笔录等记录及现场视频、照片等证据。20173月已将该三处虾塘的相关违法证据材料依法移交。2018629日联合合浦县拆除林宝春淡水口虾塘,剩余两处虾塘(何本贵和李武贵)已经由合浦政府做好两位养殖户工作,收获后自行清理。

   20186月保护区与山口镇联合现场制止,7月经多次动员,养猪场不再养猪完成整改。201811月保护区联合县环保和山口镇再次找到业主,要求加固围栏,做好污染物处置,目前巡护发现养鸭场不再放养海鸭进入保护区,已经完成养鸭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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