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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成文日期: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评估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0〕1049号发布日期:2020年10月0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评估考核结果的通报

2020-10-09 10: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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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

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6167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201819,以下简称评估考核规定》)的相关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对全区各市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考核。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评估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一、考核结果

2019年度评估考核内容为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源头预防、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试点示范、落实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等方面的工作。经综合评价,2019年,南宁市评估等级为优秀;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玉林市、防城港市、河池市、贵港市、梧州市、贺州市、钦州市、百色市等11个市评估等级为良好;来宾市、崇左市等2评估等级为合格(详见附件)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存在调查工作质量不高未按要求整改国家现场检查材料未达到要求、国家线上抽查不合格现象。

(二)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建立和更新不认真,信息核对不准确,需要反复修改涉镉排查整治工作不彻底,存在漏报、污染源整治清单质量差问题。涉重金属行业“散乱污”现象依然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整治进展不理想,部分新建项目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替代”不及时等。

(三)区域内疑似污染地块环境调查工作推进缓慢,部分疑似污染地块逾期未完成土壤环境调查

(四)部分列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没有按要求对其用地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部分市未按时完成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堆存场所环境整治不到位。

部分市未将土壤污染防治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并开展相关培训

(七)个别市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影响考核得分。

部分对考核工作重视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存在政府各部门间沟通不顺畅、配合不默契,直接导致未能按要求及时提供各类证明材料,进而影响了考核得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之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各市进一步增强打好净土保卫战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化认识,聚焦问题,突出重点加快补齐短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广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桂政办发〔201882号)和各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采取坚定有力的措施,努力实现广西土壤污染防治目标,确保高质量完成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各市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评估考核结果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10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各市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评估考核结果表

序号

地市

总评得分

评估等级

1

南宁

90.2

优秀

2

柳州

88.2

良好

3

桂林

87.7

良好

4

北海

86.7

良好

5

玉林

84.6

良好

6

防城港

84.3

良好

7

河池

83.6

良好

8

贵港

83.4

良好

9

梧州

83.3

良好

10

贺州

82.9

良好

11

钦州

82.0

良好

12

百色

81.9

良好

13

来宾

77.2

合格

14

崇左

77.2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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